环损案件评估简易程序的探索和思考
文/褚建新 洪翔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带来的环境损害和污染问题日趋严重,不仅损害了我国长远发展利益,更会违背新时代生态文明的要求。自从检察系统开展公益诉讼以来,环境损害是人民和政府最为关切和问题最多的工作之一。近年来,环损案件日益增多,从事检察公益诉讼的检察官由于专业知识的缺乏和对环评流程的陌生,给此类案件办理带来很大困难,最终造成鉴定评估费用奇高,办案周期较长,办案效率低下等现象。笔者调研发现,环损案件中有大量案件属于中轻微案件,如何能在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提高此类环境损害案件的办理效率,压缩鉴定评估费用,将对环境损害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具有重要意义,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环境损害方面的职责担当。
实案办理
2019年9月初至2019年11月1日期间,李某某伙同叶某某、吴某某等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浙江某区进行废旧金属拆解的下脚料粉碎、清洗加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通过排水沟直接排至外环境。后经生态环境局提取、检测,该加工点外排水沟的废水PH值为7.94,化学需氧量为1960mg/L,总铜含量为13.4mg/L,总锌为30.9mg/L,其中总铜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26.8倍,总锌超出(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15.4倍。据当事人相关笔录描述,实际生产10天左右,清洗的原料金属下脚料约30吨,清洗用水抽自五十多米处的河水,加工点内的清洗用水可以回用,水消耗一定量以后再从河水抽水补充。我们通过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和三名环评专家,先后经过现场勘察取证,询问房东和加工点的工作人员等,判断当事人描述基本属实,符合现有的水质检测报告、生产产量以及用水情况。在专家的计算、分析和综合评判后,取得了一致的意见。
经过办案单位与案件当事人的赔偿协商,当事人愿意在承担了刑事责任后承担此案的环境损害和修复费用。这起环境损害案件通过鉴定评估简易程序,总花时一周,咨询费用低,顺利解决了鉴定评估难、时间长和费用高的情况。
现状分析
据不完全统计,环境损害案件当中,造成环境损害轻微的,约占全部环境损害案的六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从公平公正的原则出发,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成本。赔偿权利人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修复方案编制等工作,通过相关专家会商的方式,科学合理确定赔偿金额范围,能较好地让当事人认罪悔罪,从而愿意承担环境损害的修复等相关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即通过“违法事实证据+专家会商确定环境损害程度和修复方案+与当事人协商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方法来处理大量环境损害较小的案件。
对策建议
1.程序设计
(1)成立专家团队
拟从环境科学研究院和环境监测中心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遴选,职称在高工以上,并长期从事鉴定和评估工作,总人数控制在50人左右,涉及到公益诉讼案件中可能的所有专业,每个专业不少于3人。专业团队由省级院检察技术部门负责动态管理和协调。
(2)组织案件鉴定和评估
当检察公益诉讼部门有环境损害案件的鉴定和评估需求时,由办案系统逐级委托省院检察技术部门,作为技术协助的要求填报,并提供有关案情和前期技术资料等。检察技术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委托要求,符合鉴定和评估条件的,报经领导批准后进入办理程序。
首先,受理案件后省院检察技术部门应及时按专业和案件特点抽调、召集三名以上有关专家。再确定鉴定和评估地点和具体分工。最后根据专家的鉴定和评估,意见一致的,出具专家意见书,并签名确认。
(3)鉴定和评估结论的应用
委托单位获得鉴定和评估的专家意见后,应与有关鉴定报告和案件材料等结合起来分析判断,再根据办案工作要求和有关法律规定,客观、正确、科学合理地将该结论应用到公益诉讼案件的诉讼活动中。
通过专家会商的方式,确定环境损害程度和环境恢复修复金额,包括现场废料清理费用,土壤水质修复等费費用,与当事人协商赔偿对于这个案件,案发时间较早,犯罪事实清楚,但因初期难以确认损害金额赔偿范围,缺乏认定标准等原因,案件办理周期因此延长,对当事人也造成了一定的心理负担。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文件精神,依法推进,鼓励创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主动磋商,司法保障等工作原则,通过专家会商的方式,采取“违法事实证据+专家会商确定环境损害程度和修复方案+与当事人协商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创新方式办理案件,可取得良好效果。
2.适用范围
对于系统内中、小、微类环境损害案件,建议由专家根据有关损害数据和现场情况经慎重讨论,最后出具意见作为检察环节结案的科学依据,无需再进行繁杂且费用昂贵的评估程序。
3.程序优势
第一,此项机制可解决环评中遇到的鉴定周期长和鉴定费用高的问题。
第二,此项机制可使环评为大部分公益诉讼案件技术支撑服务得以持续和良性发展,并可一定程度上使环评行业内得到充分竞争,以降低鉴定评估费用,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成立公益诉讼环评专家库,有需要时从库内随机抽取专家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会诊和鉴定。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qingfengyuan/202011/t20201109_1124369.shtml
- 联合执法+电子警察 ...2020-04-29
- 嘉善探索“非接触性执...2020-04-29
- 百米长的火车票,写不...2020-04-30
- 理板寸、啃泡面、不发...2020-04-30
- 漫画:从你网购一支Y...2020-04-30
- 一只口罩的自述:有人...2020-04-30
- 光影做笔入画来 一线...2020-04-30
- 组图:一根肠一碗面,...2020-04-30
- 思考:战胜疫情靠什么...2020-04-30
- 中国检科院专家获20...2024-11-26
- 《钢铁行业社会责任蓝...2024-11-26
- 王振江率团访问柬埔寨...2024-11-26
- 第十五届农业贸易政策...2024-11-26
- 招商不能“一招了之”2024-11-26
- 肇庆端州检察院醉驾法...2024-11-26
- 张军会见第二批获聘担...2024-11-26
- 河源101个镇(街)...2024-11-26
- 江门蓬江:以解纷“小...2024-11-26
- 执法内参通知2020-09-24
-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2020-07-15
- 温县汜水滩村有人偷挖...2021-05-24
- 致中共青岛市委王清宪...2020-11-25
- 公安县人民法院推诿并...2020-06-17
- 致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2020-11-25
- 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2021-06-23
- 农业农村部召开农业农...2020-05-26
- 致滕州市人民政府马宏...20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