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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建设巡礼 | 安徽颍上:“一二三四”工作法,专治“打假官司”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导语

  2019年是安徽省检察机关新一轮基层检察院典型品牌建设的第二年,全省检察机关持续抓党建、促业务,补短板、强弱项,抓基层、打基础,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涌现出一批建设典型和特色品牌。

  为贯彻落实好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新时代安徽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更好发展,安徽检察新媒体特对10个建设典型和9个工作品牌予以展示。本期向您展示的是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特色品牌——阜阳市颍上县检察院的“亮剑虚假诉讼案件”。

  2020年5月,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检察院“亮剑虚假诉讼案件”成功入选全省检察机关2019年度十大基层院工作品牌之一。在省市检察院的领导下,该院积极开展虚假专项监督活动,注重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打财断血”“破网打伞”的作用,2019年全年共提请阜阳市检察院抗诉6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5份、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70份,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其中两份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2019年度“优秀检察建议”,“杨亚军等人虚假诉讼民事监督专案组”被省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杨亚军等人系列虚假诉讼监督办案情况被高检院第14期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刊登,兄弟院慕名多次到该院学习交流。

  该院在办理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案件中逐渐探索出“一二三四”工作法。

  上下一体,借助外脑办案。颍上县检察院经初期摸排,在获知一起涉黑案件涉嫌虚假诉讼民事案件较多后,及时向阜阳市检察院请示汇报,经该市检察院同意成立专案组,专案组对500件民事卷宗逐一梳理、建立台账、系统分析、审慎监督。

  双向联动,注重深挖根治。针对虚假诉讼刑民交叉等特性,强化“内联外通”,增强办案合力。一是强化内部沟通。该院民事检察部门注重与刑事检察部门沟通协调,依法将“排除合理怀疑”的刑事证据转换为民事“优势”证据,据此提出有理、有力、有节的监督。二是强化外部协作。向县公安局移送涉嫌虚假诉讼罪线索2件2人,向县纪委监委移送虚假诉讼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线索并协助对7名法官立案审查调查。

  一案三查,助力破网打伞。站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网打伞”的高度,该院对杨某某等虚假诉讼涉黑人员起诉及申请执行的案件均审慎地“一案三查”。一是对案监督,审查生效裁判是否准确无误。二是对行为监督,审查审判行为及执行活动是否违法。三是对人监督,审查诉讼当事人及审判人员时是否违法违纪。

  破解四难,畅通监督渠道。该院以虚假诉讼监督案件的办理为练兵平台,勇于破解“四难”。一是破解线索发掘难。在获取相关线索材料后,审慎依法地“以点带面”,整合收集分析关联案件。二是破解调阅案卷难。将侦查机关调取的相关民事卷宗材料依法转换为民事证据,用足用活中国裁判文书。三是破解调查核实难。不拘泥于传统调卷阅卷式的监督方式,依法询问相关人员、转换刑事证据等,综合分析是否构成虚假诉讼。四是破解法律适用难。在具体个案办理中严格往返于法律与事实之间,及时向上求教、对外学习,确保精准监督。

  在该品牌的强大推动下,2020年该院民事检察工作再掀高潮,再次监督54件,其中提请抗诉25件,发再审检察建议15件,发审判及执行违法检察建议14件,再居全市前列,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彰显新时代颍上民事检察的责任担当。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yjs/202011/t20201102_30049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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