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先进基层院]岐山:高标定位谋发展加压奋进创一流
2020年10月14日,在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暨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岐山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近年来,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始终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工作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大力加强自身建设,践行新要求,展现新作为,各项检察工作持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该院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并记集体二等功。
讲政治、提站位,全力保障服务大局
保障发展,服务大局。积极参与金融领域专项整治,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银行贷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案34人,依法快捕快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30人。制定了《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深入企业调研23次,提供法律服务45件次。面对新冠疫情,检察长带队深入3户企业6次走访座谈,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围绕全县脱贫攻坚,3名干警组成驻村工作队,21名干警担任帮扶责任人,帮助121户困难群众整体脱贫。依法办理发生在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案5人,发出《检察建议》7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执法为民,提升品质。建成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通过门户网站、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近三年来共受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96件(次),公布案件办理信息842条,公开法律文书454份。建成“岐山县法治宣教中心”,已接待省内外单位参观学习98批3000余人次。该中心被市委组织部确定为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
多措并举,全力防疫。积极投身全县疫情防控,全面推行错峰上班、弹性工作制和干警每日健康状况报告、外出报告制度。承担了青化镇和道路卡口督导检查,4名干警组成党员先锋队,全天候驻守两个重点村和一处道路卡口,27名干警志愿者走进8个社区,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赢得了各级领导和群众的充分肯定,树立了良好的检察形象。
强监督、重业务,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依法履行刑事检察各项职能。近三年来,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49件49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38件636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100%,实现了办案数量、质量、安全相统一。加强对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2019年度22项核心业务数据位居全市第一名。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恶犯罪案件3件19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恶犯罪案件3件22人。按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3件19人,查处涉案财产216.25万元。3件案件法院审理后均作出有罪判决且已生效。
创新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三年来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5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追缴相关规费468万元。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先后在该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交流会,并被省院评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先进单位”。
积极参与社会平安综合治理。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下访调研制度,开展“领导下基层宣讲、主任上电视宣传、干警进农户送法”活动,编印发放《深化检务公开、建设平安岐山》宣传册16000份。健全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合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参与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做法被省综治委工作简报刊发。
大胆探索未检工作有效机制。设立了全市首家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成立专门办案组,健全落实社会调查等五项制度。工作经验被省、市检察院信息简报等转发。
抓党建、促队建,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立检与人才兴检并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来陕重要讲话精神,引领全体干警在全面履职中自觉坚持“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机关党建工作创特色、树品牌,被作为全县示范观摩点,引来了省内外多家单位参观学习。以“干警素能、工作质效”双提升行动为抓手,开展实务练兵,通过外出学习培训、办理重大案件、参加业务技能竞赛等形式锻炼队伍,20余名干警被省市院评为“办案能手”或“业务标兵”。
坚持规范司法与文化建设并重。运用案件统一管理系统,构建全程、同步、动态监管机制,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全面启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建成了全省一流的检察文化中心和党建文化长廊,举办“每周一讲”、联谊汇演、演讲比赛等活动,凝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
坚持社会监督与执纪问责并重。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指导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逐项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院党组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查违纪违法工作,确保用铁的纪律建设过硬队伍。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作为谱写新篇章。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珍惜荣誉、久久为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岐山县人民检察院白文渊编辑:王瑾)
原文链接:http://www.sn.jcy.gov.cn/jwgk/tzgg/202101/t20210118_208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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