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补充告知书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各位应试人员:

  

  为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和《山东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全省各考区已于10月2日前发布了法考疫情防控告知书或公告,根据目前疫情防控情况和专家组会商意见,现就我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补充告知如下:

  

  一、自9月23日起,有青岛旅居史的考生(含在青岛的考生和已离开青岛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或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信息方可考试;

  

  二、目前划定为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提供7日内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考试;

  

  三、存在可能涉及疫情的应试人员应提前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联系并如实说明有关情况。

  

  山东省司法厅

  2020年10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63/202010/0144cc10-e3ae-43a8-9463-3049573c67db.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执法资讯网 zfms.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