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法院:“兼职”让新鲜“血液”活力四射
近年来,法院通过公考,注入了大量的新鲜“血液”,青年法官的思维活泛、理论基础扎实、学习能力强等优势为缓解当前的工作压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青年法官难以避免地存在着调解经验不足、群众工作基础较差、息诉息访能力薄弱等诸多问题。如何磨好青年法官这把“利刃”,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让青年法官到基层干“兼职”,为青年法官打造练武场,既起到锻炼能力的效果,又赢得“全能法官”的美誉。
兼职乡镇综治联络员
让调解员有了不离身的法律顾问
“刚开始办了几个案件,我感到很吃力,尤其是在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时,一片茫然,找不到切入点。”该院青年法官刑庭审判员王进龙道出了大多数青年法官的心声。
“缺乏基层工作经历是青年法官调解经验不足、群众工作基础差的主要原因,减轻青年法官的审判任务,让青年法官有时间到乡镇机关‘兼职’能够有效地弥补这块‘短板’。”该院院长陈晶在谈到对青年法官的培育工作中讲到。
2013年,将乐法院将近年来新入编的14名青年法官下放到全县13个乡镇和1个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兼职”担任综治联络员。综治联络员平时在法院工作,通过列席乡镇月综治例会,了解社情民意;充分利用节假日、周末等闲暇时间,通过参与管理乡镇大情小事,增加群众基础;通过与人民调解员联合调解案件,提升调解能力。
老王和老汤是将乐县古镛镇龟山村比邻而居的两村民,两家中间相隔一条约为3.6米宽的自然通道,多年来和睦相处。2012年9月,老汤家在没有取得《建房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强行在两家的通道上建起了一座七层高的住宅,不仅让老王家的墙体受到直接的损害,也让老王家的部分房间从此“暗无天日”。
老王家认为:“老汤家盖的楼占用了公共通道,且直接影响到了房子的光线,要求老汤家赔偿一定金额的损失。”而老汤家认为:“通道又不是老王家的,凭什么赔钱给他家。”
两家各据一词、互不妥协,让辖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犯了难。
“我国《民法》和《物权法》中对相邻关系间的相邻权进行了规定,根据规定,老汤家的房屋严重侵犯了老王家的采光权和通风权,是相邻权的两种表现形式,我们可以以此为突破口去说服老汤。”在古镛镇“兼职”综治联络员的将乐法院民一庭审判员李绍泉为人民调解员谢金山支了“一招”。
在了解了双方的法律利益关系后,谢金山运用其娴熟的调解技巧很快将两家的矛盾化解。
案后,李绍泉通过调查发现,像老汤家违规搭建房屋侵犯邻居相邻权的现象不在少数,遂在进一步调研后向县建设局发出关于加强农村违规搭建现象整顿的司法建议,建设局采纳了该建议。
“法院青年法官是我们人民调解员的法律顾问,让我们在化解群众纠纷中强化了法律的方式,强化了矛盾化解的说服力。”将乐县古镛镇司法所所长刘开平对该院青年法官大力称赞。
兼职学校法制辅导员
让孩子们在寓教于乐中懂法
刚入将乐县光明中学初一的小强(化名)经常上课迟到、逃学早退、欺负女同学,在老师眼中是出了名的“捣蛋鬼”。
2013年3月,小强结识了学校“校霸”李某一伙(均系该校初三学生)。4月17日,李某一伙密谋利用上课时间到学生宿舍偷东西,让小强帮忙“放哨”,事后有“好处费”。小强害怕被发现不愿参与,李某告知:“你只是帮我们‘放哨’,即使被抓住你也不会有什么责任的。”在李某的怂恿下,小强勉强答应,协助李某等人共盗窃财物354元,小强得到“好处费”30元。
此事很快被学校查出,公安机关给予了李某等人治安管理处罚。
为让学生更深刻地认识到盗窃行为的严重性,该校校长与兼职该校“法制辅导员”的少年庭审判员汤晓慧取得联系,要求给学生们好好上一堂法制课。
为使李某和小强等人能够深刻认识到此次行为的严重性,同时让其他同学也深受教育,汤晓慧决定以此事件为原型,在为李某等人的行为保密的情况下,让李某、小强等人扮演“被告人”在该学校开展一次大型模拟法庭活动。模拟法庭将盗窃数额定为9000元。
“我认为我没有罪,我只是帮他们‘放哨’,我又没去偷。”模拟法庭上的小强振振有词。
……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你们的行为已经构成共同犯罪,虽然‘被告人’小强没有直接实施盗窃行为,但参与了整个盗窃的过程,为犯罪行为提供便利,在其中起到了辅助作用,所以‘被告人’小强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小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且系未成年人,所以,判处被告人小强拘役3个月”。汤晓慧在模拟法庭上为学生们耐心释明法律。
模拟法庭结束后,汤晓慧还向学生了讲述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就算没窃得财物也构成盗窃罪等法律知识。
李某和小强等人听后瞠目结舌。
“模拟法庭活动中我惊出了一身冷汗,没想到‘放哨’也可能产生这么严重的后果,听了法官阿姨的话,让我了解了很多生活中不知道的法律知识,让我更加清楚地知道哪些是违法犯罪的事情。”事后,小强心有余悸。
安排青年法官到中小学学校兼职法制辅导员,是该院为青年法官精心打造的又一个“练武场”。
“在学校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法制宣传、法制讲座等活动,既可帮助学校加强学生管理,又能为自己审判案件创造一个‘模拟平台’,我在驾驭庭审、审判逻辑思维和熟练运用法条等多方面都得到很好的锻炼,理论基础也更加扎实了。”该院青年法官何磊深有感触。
兼职农村弱势群体关护员
让“空心家庭”有了主心骨
近年来,随着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年俱增,该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涉及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农村“空心家庭”案件不断上升,“三留人员”已然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弱势群体和重大隐患。
“部分农村存在治安环境较差,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是导致‘空心家庭’案件上升的主要原因,让青年法官到农村‘兼职’,既能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又能增进法官与群众的感情,一举双得。”陈晶院长道出了让青年法官到农村兼职的初衷。
该院青年法官通过到农村挂职担任村委法制书记,兼职农村弱势群体关护员,通过举办“法律夜校”,建立“留守儿童基地”和“留守老人院”等方式,做好促进邻里和谐,关护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权益,协助新农村建设等工作。
该院青年法官挂职农村法制副书记关护农村弱势群体的举措得到该县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
老王是将乐县南口乡南口村的一位“空巢老人”,儿子媳妇进城务工,留下年近七旬的老王夫妇和14岁的孙子。
“孙子到了叛逆期,儿子媳妇进城务工管不到,我们两老也管不了,就怕耽误了孩子啊!”老王夫妇面对叛逆的孙子一筹莫展。
李全华是将乐法院南口法庭的一名青年法官,是该院挂职农村法制书记的第一人,现又兼职南口村弱势群体关护员。南口村“空心家庭”现象较为严重,村中有10余名“留守儿童”,其中有5家和老王家面临相同的难题。李全华通过进一步调研发现,周边几个乡镇农村也有存在相同的情况,遂向县政府发送关于建立“留守儿童教育基地”的司法建议。县政府采纳了该建议,在中心乡镇成立了“白莲留守孩教育基地”,由法院、司法、教育等单位联合加强留守儿童“三观”和法制等方面的教育,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李全华从2010年开始挂职南口村法制书记,三年多来,共帮助该村化解矛盾纠纷500余起,关护留守老人、妇女、儿童150余人次,连续三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并荣立“三等功”1次,同时荣获“将乐县首届道德模范提名奖”。
“李法官就像是我们的亲人,我们有法律上的事可以找他帮忙解决,邻里间有纠纷可以找他帮忙调解,闲暇时孩子还可以找他辅导功课,他是一个全能的法官。”南口村留守老人谢某谈起李全华时竖起了大拇指。
像李全华这样的例子在该院不在少数。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14/05/id/12925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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