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法院:妙联群众“最后一公里”
南靖县人民法院土楼人民法庭位于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故里南靖书洋镇,管辖南坑、船场、书洋、梅林等四个乡镇161个村居。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南靖法院紧紧抓住法庭是法院联通人民群众的最前沿窗口不放松,下大力气解决联系“最后一公里”问题。土楼法庭辖区具有山多、林多、景区多,群众极不方便的特点,除了在林区、景区、山区等地常规设立巡回办案点,实行预约开庭外,还结合“无讼村居”创建和“一村一顾问”的现有平台,着力解决联通群众难题。
楼长调解员,联通化解纠纷第一现场
针对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是民居游,居民与游客容易产生纠纷的特点,法庭在全国首创聘请“土楼楼长”担任特邀调解员,聘请了9名楼长为法庭特邀调解员,建立楼长调解室,每名党员法官联系3名楼长。充分发挥他们情况熟、人缘好、靠近一线、调解及时等特点,及时有效化解楼民之间、楼民与游客之间、游客之间的矛盾及纠纷,成为名副其实的“法官代理人”。2013年以来,楼长共化解各类小纠纷183起。
楼长特邀调解员和土楼法庭法官们在化解纠纷过程中,将世界文化遗产的土楼内涵、景观、楼名、典故、楼形等厚重的土楼传统文化,与调解理念、原则、方式、方法等相融合,借景说法、借物说理、借情说案,将法律俗语化、通俗化,让群众明事服理,达成调解协议,达到化解纠纷目的,形成独具土楼特色的调解方法。如寓意怀念远方亲人的怀远楼,带着极浓厚的亲情。法官可以借情说案,用“亲情调解法”来调解涉亲情案件,化解邻里纠纷案件。土楼法庭运用这些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土楼调解方法,化解大量纠纷。2013年至今,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40件,调撤率91.3%,服判息诉率99.2%。
景区法官服务室,联通化解景区纠纷瓶颈
土楼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后,景区进行大量开发,在开发过程中,时有景区纠纷,游客权益保护功能不完善,一些合同不能依法履行,引发诉讼。为填补这一法律服务空白,法庭在南靖土楼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设立土楼景区法官服务室,专人定时景区办公,指导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审理。今年3月以来,共办结涉旅游纠纷8件,涉案标的400万元,调撤率100%。目前,这些调解案件,已按调解协议分期自动履行了100多万元。
景区法官服务室法官们,还分别与南靖土楼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1个土楼景点负责人签订无讼景区(点)共建协议书,进一步明确创建“无讼景区、平安土楼”的各方义务,矛盾联动调处机制更顺畅。通过开展此次创建活动,不断增强景(区)点居民的法律素质及和谐理念,形成完善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提升景(区)点法治化管理水平,实现“小纠纷不出景(区)点,大纠纷不出法庭”,促进景区和谐。
调解网格化,联通矛盾化解机制
构建以法庭为中心、以镇司法所、维稳中心为依托,以村级调解员为主力、以楼长特邀调解员为主体的“四位一体调解网络”。常态化地到景区、镇区、村居开展人性化巡回办案,把法庭“流动”到群众的农家庭院、田间地头。截止当前,土楼法庭已联通镇调解中心、司法所、工商所、派出所、民政等部门,建立工作维护景区和谐的工作机制。2013年以来,共审结景区内各类民事案件65件,调解率97.6%。
泉州市郭先生一家七人到土楼自驾游,中午在土楼某福饭店用餐,结账时被告知餐费总共1000元。郭先生认为价格不合理,与饭店老板发生争执。郭先生的家人随即打电话给船场工商所315进行投诉。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与土楼法庭启动诉调对接联动机制,两个部门马上组织人员驱车到达现场进行调解,饭店老板称郭先生点的鱼系野生香鱼,价格极高。工作人员查看菜单发现部分菜价还是偏贵,通过对饭店老板要其从长远发展的眼光及商业信誉的积累等的启发式教育,饭店终于同意只收取600元,郭先生满意的支付了餐费,继续其土楼之旅。
节日景区法庭,联通纠纷化解“真空”
近年来,南靖的旅游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前来南靖土楼观光的游客络绎不绝,旅游旺季日均客流超过2万人。南靖土楼景点多、范围广、路线长,为了能够及时解决游客与游客之间、游客与当地村民之间偶尔发生的一些矛盾和纠纷,维护景区的正常秩序。针对节日旅游高峰期,矛盾易发且法官放假不能及时处理的特点,土楼法庭设立了“节日景区巡回法庭”,联通化解纠纷的“时间真空”。巡回法庭在土楼景区各景点进行巡回法制宣传,解答游客咨询,及时解决游客和村民的各种纠纷,以此同时,巡回法庭还安排工作人员在景区监控指挥中心坐班,第一时间了解景区的实时动态,为土楼旅游解“忧”。
“这得多亏了咱这节日景区巡回法庭的法官,要不那天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近日,福建省南靖县云水谣景区里的村民老简再次看到来景区巡回办案的法官,止不住的赞道。
原来,正月初三下午,南靖县人民法院节日景区巡回法庭的法官在南靖土楼云水谣景区巡回办案时,得知景区售票处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景区堵车近半个小时,景区巡回法官们立即徒步赶往现场。经过询问得知,半个小时前,老简骑着摩托车在云水谣景区一处交叉路段,因为疏忽大意与游客李先生的车辆发生轻微碰撞,造成李先生的小轿车前保险杆磨损,李先生要求老简赔偿500元维修费,而老简身上只带着200元,李先生便认为老简是本地人欺负外地人,就这样双方完全不顾后方游客堵车的情况,在现场争论起赔偿的事项。在了解了事情相关情况后,法官一边让他们先把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一边对双方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后在法官努力下,双方渐渐心平气和,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老简赔偿李先生200元维修费。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14/05/id/12924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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