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法院:打造群众身边的司法品牌
地处闽东边陲的寿宁县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28万人口散布于14个乡镇、1424平方公里土地上,是典型的山区县。在这大山深处,有个不足60人的法官群体,他们秉承“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加强本领锻炼和基层实践,将社会矛盾一次次地化解在一线,创造了源头化解社会矛盾最优、案件受理总数全省最少、万人诉讼比全省最低的和谐局面。创新生态车载女子巡回法庭、基层无讼共建、三级化讼等司法品牌;全年案件审结率、人民陪审员参审率、执行到位率达100%;创立了连续17年干警无重大违法违纪事件记录……一连串来之不易的佳绩,有力支撑和回应了寿宁法院“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群众路线实践。
■法槌敲响在山林
寿宁县地处山区,地形复杂,交通不便,民谣 “车岭车到天,九岭爬九年”曾是它的真实写照。如今交通状况虽有很大改善,但翻山越岭、深入山林田间,依然是寿宁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的“绿色娘子军”不变的工作方式。
“叶法官,当初多亏你们及时赶到,不然后果不堪设想。谢谢你们,帮我们解开这个纠缠了几十年的结。” 上岗后村村干部紧紧握着生态资源审判庭庭长叶兴娇的双手,由衷地感谢。
事情的缘起要回到十几天前。那天,叶兴娇庭长接到托溪乡政府的一个求援电话:该乡上岗后和下岗后两个自然村的村民因林木纠纷聚集在山场,随时可能发生群体性械斗。叶兴娇立刻想起,这是一起刚受理不久的案件。于是,她率领同事紧急驱车前往30多公里外的事发村,之后又下车徒步赶了五、六里山路,才到了现场。只见现场纠纷双方互相指责、推搡,乱成了一团。
“我们是法院的,大家都别吵了!”话音刚落,纷乱的人群稍稍安静下来。
“树和树还连着根呢,何况大家都是隔壁村乡里乡亲的,千万不能伤了和气。这起案件法院已经受理,过了年就按时开庭。请大家相信我、相信法院,一定会公正审判。”叶兴娇诚恳地说。
经过一个多小时艰难的劝说,双方终于陆续撤离山场。之后,叶兴娇和她的同事又多次深入山场勘验、调查取证,并多次召集双方代表和乡贤,采取多方位调解方式,终于使这起复杂的群体性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这只是寿宁法院“绿色娘子军”上山下乡办案的一个缩影。从原先的林业巡回法庭,到如今的生态车载女子巡回法庭,她们一路走来,秉持着“法官应当用双脚丈量民情”的信念,听民诉、解民忧、化积案;她们让法槌敲响在林区,幕天席地开庭,和风细语调解,让大山里的村民也沐浴到司法的“阳光”。
■三级化讼化心结
“作为外省人,告你们本地的企业,我都做好走完法律程序后再继续上访的思想准备了。没想到最后问题解决得这么圆满。”把最后一笔款项存入存折后,面对办案的寿宁法院法官,老杨夫妇说出了心里话。
老杨夫妇是安徽人,原先在寿宁某橡胶公司打工,因被公司突然解雇,向寿宁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公司补偿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发奖金及未做社会保险、医保等各项赔偿金合计30多万。仲裁结果出来后,双方均表示不服,先后诉至法院。
按该院三级化讼制度,纠纷先由“司法门诊区”坐诊法官“接诊”。可老杨对本地法官存有戒心,加上听力不好、个性倔强,调解始终未能见效。纠纷按规定进入下一级化讼程序,新接手法官吸取了门诊法官的“教训”,一遍遍耐心倾听老人陈述,一次次善意地对着老杨耳朵“叫喊”,让其明白法官话语的意思;同时利用夜晚时间与其QQ聊天,从国事、家事到法律条文、同类案例等,一步步化解老杨的心结。
随后,法官又多次深入企业,不仅解释劳动法有关规定,还为企业的经营性问题提供切实的法律服务。耐心、细心、诚心终于浇灌出理解之花,企业同意一次性支付14万元赔偿金给老杨。至此,这起劳动纠纷经过该院的三级化讼机制得到圆满化解。
“要让群众感受到法官化讼的诚心、为群众细心考虑的爱心、和司法为民的公心、真心,心与心交流才能最终化解心结。” 寿宁法院院长林松涛介绍说。三级化讼,是寿宁法院针对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所提出的“副庭长集约化讼、庭长接力化讼、院领导兜底化讼”理念,创设了“一般矛盾一级一次性成功解决,重大纠纷分流二级精办,疑难复杂案件三级会诊”的滤网式化讼模式。经过几次成功升级,去年已在全市法院推广,并在福鼎、福安等法院取得了实效。2013年,寿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02件,较2012年的767件下降了165件,同比下降了21.51%,创全省法院新低;审执结602件,审结率10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实现了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调处在诉前,化解在立案与庭审阶段。
■织“网”绘和谐
寿宁县武曲镇某金汇公司一车间不慎发生了钢包爆炸事件,电工李某被烧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事后,寿宁县社会劳动保险中心根据宁德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伤残津贴,每月为1565元。李某不同意该计算方法,主张按其每月实际工资3800元计算,公司不予补发。为此,双方陷入矛盾纠纷的“拉锯战”。
寿宁法院的挂片领导叶振平副院长、李斌专委了解情况后,主动介入,多次邀请案发地人民陪审员、镇政府、金汇公司、李某家属等相关方面召开协调会,向各方详细解说《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着重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算方式和适用标准进行了法律释明。经过反复耐心的思想工作,双方对工伤法律规定有了充分认识,最终达成了由某金汇公司如数支付李某相关补助金的调解协议。这一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但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而且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维护了社会稳定,赢得多方的肯定和赞誉。对此,叶振平副院长感慨:“对法官来说,案结只是逗号,事了是句号,和谐才是圆满的感叹号!”
“重心下沉”化解矛盾,2012年以来,寿宁法院创新“168基层共建网格化讼”模式,积极探索建立诉前与诉外相结合化解矛盾的机制。该院把辖区分为14个网格,将20名庭长级以上法官和27名人民陪审员分别挂点到各乡镇、村居、中学等,明确挂点人员姓名、照片、职务与联系方式,主动将诉讼服务“送”出法院,“送”到群众家门口。同时,有效整合法官、人民陪审员、化讼联络员,充分利用两代表一委员、县直职能部门、乡镇职能部门、区域调解组织和乡贤亲友等多股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使民间矛盾纠纷在初始阶段即得到有序疏导和及时化解。今年1至5月,寿宁法院利用网格化成功化解各类诉前纠纷达18件,形成了“源头预防、多元调处、息讼宁人”的良好局面。
“讼庭何日能生草,俗吏有时亦看山。” 穿越历史时空,早在明代,著名文学家冯梦龙在寿宁任知县期间曾写下此联,表达对“无讼、和谐”社会的憧憬。今天,寿宁法院干警延续着先人追求 “少讼”、“无讼”的文化血脉,更植根基层,服务群众,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在司法为民的大道上大步前行。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14/05/id/12866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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