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物细无声
当亲人不回家吃饭时,提醒不该吃的坚决不能吃;当亲人手头花销过大时,提醒不该得的坚决不能得;当亲人带回高档礼品时,提醒不该做的坚决不要做……这是周宁法院致干警家属的一封信中的一段内容。
近年来,周宁法院通过开展“五个一”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即:寄一封倡议书、发一条警言短信、开一场演讲赛、唱一曲廉政歌曲、办一次知识竞赛,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去年至今,有15名干警获得县级以上先进个人,有6个集体获得县级以上先进单位。
文化倡廉
“法官行业成了高危行业,既有廉政风险、行政风险,又有行业风险。因此,反腐倡廉既要有硬性约束、纪律执行,又要有文化培育。”周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光说,“提高思想自觉,是个长期而潜移默化的过程,需要文化的陶冶,需要将廉政文化渗透到全院干警的工作和生活当中去,使其成为一种惯性。”
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周宁法院把深入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机关廉政专项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了“廉政知识竞赛”、“我的廉政观演讲赛”、“廉政警言标语大赛”、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系列创建活动。
“勤以为民,廉以养德;淡以明志,俭以修身。”
“默默无闻,甘当人民孺子牛;兢兢业业,愿做国家好公仆。”
“为官清廉切莫贪,行也安,睡也安,背后无人戳脊梁;民赋权力压双肩,风雨担,危难担,鞠躬尽瘁心也甘。”
在周宁法院的走廊过道、立案信访大厅、“法官之家”食堂、大厅的显示屏和宣传橱窗内甚至办公桌上的办事台历、电脑屏保上,都可以看到这样的廉政警言佳句。周宁法院廉政文化的氛围相当浓厚。
“搞廉政文化建设,大话说多了没用,最好的办法是潜移默化,让干警们知道,廉政建设离自己并不遥远,而是和自己的关系太大了。这些警言佳句的文学功力都很深,思想性很强。一边接受廉政教育,同时享受文学的滋润,一举多得。”周宁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胜强如是说。
制度保廉
周宁法院一位“老党员法官”陈凤焰说:“从选择法官职业的第一天起,就要把青春镶嵌在平凡与崇高的审判事业中,把‘廉洁’与‘公正’体现在每一个案卷上,关键是要有一套完整的制度予以保证。”
为保证案件的质量,彰显公正执法办案的廉政形象,周宁法院将案件评查工作作为促进法院廉洁执法、提升案件质效的重要途径,坚持真查真改,落实举措,严格把关,查找问题,及时反馈,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法院的一项常态工作,助推公正廉洁。
同时,周宁法院通过实行案件评查“两制度”以提高法官业务素质,确保案件“零差错”、法官“零失误”。试行承办法官申辩制度,案件评查组在案件差错和责任认定中,正式听取相关业务庭及原承办法官的意见,体现对原审法官裁判权的尊重,使之可以参与到改发案件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中,增强原审法官对质评结果的认同度。推行评查结果反馈和讲评制度,质评中发现的案件瑕疵和差错问题要以评查反馈表的形式反馈给相关业务庭和审判人员。同时,质评组定期到各业务庭进行专门的案件质量情况讲评,与审判人员面对面地分析、研究和讨论,增强审判人员的质量意识,共同提高审判水平。2013年,周宁法院评查各类案件63件,案件优秀率为96.3%, 3名法官承办的案件优秀率达到100%。
监督促廉
有监督才能发现不足,才会有更好的发展。在开展廉洁教育司法活动中,周宁法院将纪检、监察与立案、审监工作进行捆绑,强化纪检部门的作用,探索出一条纪检工作新模式,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使法院审判工作的内部监督机制更加完善。
与此同时,周宁法院特别注重社会监督,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及群众的监督。畅通、强化意见反馈及问题整改机制渠道,做到监督不流于形式。
“以前很少进法院的门,对法院工作基本不了解。这两年经常往法院跑,成了常客,对法院也有了较全面的认识。”在一次人大代表座谈会上,代表们侃侃而谈。
全县50多名人大代表,每季度都会收到周宁法院邀请座谈的通知。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听取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同时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除此之外,周宁法院专门为代表联络工作创办了《要情专报》。每月,办公室将这些满载法院重要工作、重要部署及重大活动信息的《要情专报》,定期寄送到每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手中。仅今年1—2月,已寄送《要情专报》50余份,让代表们不进法院门,尽知法院事。另外,周宁法院还建立了院党组成员分片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机制。按照“便于沟通、有利监督”的原则,9位分管领导分别包片9个乡镇,对口联系人大代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络。
“我今天去法院了,参观了法院的法庭还观摩了庭审,顺便当了回审判长,跟想象中的法院不一样!”中学生陈华刚结束周宁法院的开放日旅程,便在自己的微博上发表了感慨。每年周宁法院都会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让公众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法官、了解法院、监督法院,感受司法的公开与公正。
法院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更应在严惩腐败的同时抓好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夯实严守公正的防线,构筑一道与腐化堕落、徇私枉法绝缘的廉洁防火墙。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14/03/id/12286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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