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谢我,大家要为他点赞
刚回家休息,手机铃响了:“喂,周月好!”“铁嗲,有个案子想请你调解一下,只怕会有点难度。”“我试试看,马上到。”
走到立案大厅,周月副庭长简单地向我介绍了案情。我随即带领原告、被告一行6人来到值班调解室。
坐定后,我问:“请问哪位是原告?哪个是被告?”
“我是原告某某,我于上月21日,托圆通快运公司将某三件套货物托运至深圳,收货人至今没收到货,快运公司说是遗失了。这批货仅厂价是10180元,销价是12500,另加我已付350元托运费,我要求全额赔偿。”
“我是望城快运公司某某”、“我是长沙快运公司某某”
我问:“请问你们三人两方的被告,原告讲的情况属实吗?”
“属实。”“基本属实,不过,据说厂价只有9000多元。”
“价格还是可能通过各种手段查实的,请你们讲清货物遗失的原因。”
“5月21日,货已经到了深圳快运公司,深圳快运公司下属快递员打了电话给某某收货者,收货者当时回复人在外地,要过几天回。
几天后,该收货者打电话给其快递员,就联系不上了。经查,该快递员跑路找不到人了。
原告曾几次跑到我们望城快运公司,要货或要求全额赔偿,纠缠不止。
今天望城派出所还出了警,电话要求我们长沙快运公司速来配合望城快运公司一同解决这个问题。”
“你们怎么没能解决?”“按中国邮政法规定,他这批货只能赔1000多元,况且,他这批货又没交托运保险费。我们望城、长沙、湖南快运公司经过反复沟通,又多次与原告反复说明并协商,作出了很大让步,赔他5000元,他还不肯呢!“啊......”我随即说:“难怪周月庭长开始就对我讲只怕调不成,这样看来差距咯大,真的会调不成!不过,我还是要跟你们大家讲清楚,这货物遗失,原告没有过错。这全是你们快运公司管理不善造成的!但既然是调解,原告你们也要如实报厂价,在厂价的基础上再退让一步。你们看我讲的要得不?”
“要得。”原告表现得很有诚意。
我看了还是有调解的一线希望,便随即对两原告说:“来,我们三人到隔壁房间单独沟通一下。”我继续对他们说:“刚才听你们说,你们之前与被告他们关系一直很好,在货物托运方面一直合作得很愉快。现在,你们也主动提出说其实被告也是受害者,为了今后还有可能的合作,我看你们还是交个底看,至少要赔好多钱?”
他们拿出手机,看似与店长、或其他人在沟通,也似乎在征求意见,又似乎在做其他人思想工作,最后对我说:“赔9000元,不能少一分,不然就走法律程序。”
我说:“被告他们讲最多赔5000元,差距咯大,按被告他们讲的所谓的中国邮政法,你们又没交所谓的货物托运保险费,你们若坚持走法律程序的话,估计到时会是一个什么判决结果呢?”
“各地判决结果也有差异。那就还是麻烦您去多做点被告的工作。”
我又来到三被告房间说:“原告作了很大的让步,他们只要赔偿9000元,我认为他们很有诚意。”
“我们讲了最多赔5000,根据中国邮政法,还只能赔1000多哩。”“那这个案子调不成了,我也不调了。不过,我还想最后问你们,你们公司套用中国邮政法而做出的这种规定,是否与法律相冲突?是否与某些行业一样,存在霸王条款?造成货物遗失,赔偿问题,内部管理不善与发生天灾人祸,是否混为一谈?至于你们说他没有交货物托运保险费,这也只能由你们负主要责任,你们也承认没有要他交货物托运保险费,他不可能主动提出交吧?再者,你们说等着他们来告你们,这场官司你们肯定会赢吗?”我又接着说:“调解要有最大的诚意,更重要的还是要换位想想,假设是你,这样的赔偿法你会同意吗?我再不讲了,你们到底决定最多能赔多少钱?”只见他们三被告分别拿出手机与这个沟通,又与那个做思想工作,最后定调说:“8000元”。“原告跟我说少不得9000元。”“已经够辛苦你了,还麻烦您再跟原告多多沟通吧。”
我又跑到原告房:“他们硬只能赔8000,若再加,他们就走人。”“看在铁嗲的份上,8000就8000,我们已交的350元托运费现金,这总要退给我吧?”
这时,我立刻意识到,从原告开始要赔12850元,被告开始硬只赔5000元,这中间7850之差,通过释明、沟通,已经拉近到只差350元了,便说:“好,来,我们再跟他们三人一起去协商。”
坐在一起,没料到这350元,原告硬要,被告就是不松口给。连这点小钱,都僵持了很久。坐在值班室工作的同事欧阳辉开玩笑对我说:“这350元你出算了,不就调成了。”随即,我毫不犹豫以假当真地从口袋里拿出350元,对被告说:“你们拿8000,这350元我给原告。”“讲都不该!还要您出?”原被告几乎是异口同声。这一激将法真灵,“铁嗲,您辛苦了!这350元我不要了。”看表情,原告还是有点情不自愿。“铁嗲,够辛苦您了,您两边织布一样来回做工作,350元还是我们出算了。”被告说完,原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他们来时气势汹汹,经过个半小时沟通、释明、调解,他们之间又恢复到了所说之前一团和气的景象,我终于松了口气,如释重负地说:“谢谢大家的配合!”“要谢谢您铁嗲啰!”原被告都说。我连忙起身,郑重其事地说:“莫谢我,大家要为他(我指着原告代表)点赞!”
作者:李铁珍,望城区农机公司退休干部
原文链接:http://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2/id/56477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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