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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岚:我在盲校当“校长”

时间:2021-06-01 作者:佚名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柳岚与学生交流互动。

  自从进入检察院,普法是一项没有审结日期的工作;自从开始策划宣传文案,普法是一项创新升级无止境的检察产品;自从担任特殊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普法是全面提升在校学生法律保护必办日程上的第一项。

  这是我从事检察工作以后的切身体会。

  接到给盲校孩子们上法治课的任务后,我心急火燎地跑了几趟学校。我要全方位地了解孩子们日常的学习内容与方法、与人沟通方式、知识水平与理解能力、观察老师怎么给他们讲课,以此精心又忐忑地选择法治课内容和讲授形式。

  写课件时,我还时不时请教学校老师“特殊儿童的提法合不合适”“特别的问题孩子们会不会介意”。得到老师“只要是真心的爱孩子,他们会感受到的”答复后,我一口气写完10余页的讲稿。

  讲课当天,我专门设计了一个《雨点变奏曲》的开场小游戏,孩子们的机灵反应让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为法治课打下了欢快的底色。听我讲完了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孩子们说:“法律就是一场雨,滋润、保护着我们,我们在法律的浇灌下会更加健康地成长。”

  走近这些孩子后,我希望更多的人关注他们,于是我策划了和孩子们一起拍摄《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学校保护》宣传片,让人们了解这些孩子,他们受到的特殊教育保护和国家对他们的专门保护。比如,新版未保法增设的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后的强制报告制度、校园欺凌的防控与处置措施等重要内容。我想通过宣传片告诉人们,即便是特殊的孩子,在法律与爱的滋养下也会“不特殊”。

  法治副校长不仅仅是讲法治课。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对孩子的法律宣传、对教师的法律指导、对校园安全管理的法律监督都是这个称谓中“法治”的要义。除此之外,我还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监督、整合更多的力量强化在校学生综合保护。我认为,这是我作为“副校长”的职责所在。

  在盲童学校,我们联合团委、教育、综治、公安、残联等部门共同健全对特殊儿童的保护,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形成关爱合力。我们希望,孩子们不仅仅是在学校能健康成长,当他们不再是孩子了,依然可以自由享受阳光,坚强面对风雨。我想,这也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长远期盼。

  (记者刘志月 通讯员李敏 整理)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105/t20210530_5195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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