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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17起 北京警方严查出租房屋

时间:2021-06-21 作者:佚名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为进一步提升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力度和安全防范水平,预防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记者6月16日获悉,近日,北京延庆警方会同延庆区消防救援支队对全区出租房屋开展集中清查检查。

  此次清查检查行动重点是及时发现出租房屋存在的治安、消防等问题隐患并督促整改;对出租房主和承租人进行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对于检查发现的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自6月以来,专项行动共处罚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等违法行为17人,罚款13000余元,发现并整改隐患89处,进一步消除了辖区出租房屋存在的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

  下一步,延庆公安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出租房屋检查力度,对发现的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等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处以200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对违法行为人处以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请广大出租房主要加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自主申报系统应用,提示外地来京人员通过网上进行自主申报并申领居住登记证(卡),全面落实出租房屋登记管理责任。

  据了解,为了更方便市民出租或租住房屋,北京市公安局推出了便民措施,开通微信填报“出租房屋自主申报”功能,房屋出租人可通过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自助申报本人出租的房屋信息并登记报备承租人身份信息。

  1、请准确填写常用的手机号并保持畅通,它将作为您登录自主申报平台的用户密码,我们可能与您联系。

  2、填写的小区名称可通过关键字搜索,如地址库内没有收录您的居住楼盘、小区、楼栋号等,请准确进行手工填写详细地址。

  3、请务必咨询清楚您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和服务站。如您出租了多套房屋,每套都要进行登记,并逐一选准派出所和服务站。

  4、房屋停租的要及时点击“停租”按钮。

  请务必第一时间逐一录入所有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确保人来登记、人走停租。不登记、漏登记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信息的,可能面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若干规定》的处罚。

  


原文链接:http://gaj.beijing.gov.cn/xxfb/fjjx/202106/t20210621_2417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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