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牺牲午休,速裁法官加班查看事故现场,用时10天快速审结一起无接触交通事故案件作者: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宣  

时间:2021-08-28 作者:佚名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在大众的认知中,发生交通事故一定是开车撞到了其他人、车或物,却不知道有时没有发生碰撞也要承担事故责任。近日,平顶山中院立案一庭速裁团队的杜军伟法官主审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案件,就是一起典型的“无接触”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于2018年8月30日晚20时左右,孙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沿汝州市向阳路由东向西行驶时,同向行驶的由刘某驾驶的轿车在前方道路中间实线处调头,孙某紧急打方向避让,车辆失控侧翻,导致乘坐人毛某等三人因事故受伤。

  案涉事故车辆未接触,现场没有监控录像,也没有目击证人,交警部门未划分事故责任,仅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二审庭审结束已到中午,但为了尽量还原事故真相,速裁法官杜军伟利用午休时间,组织孙某、刘某、保险公司代理人周某到汝州事故现场进行查看。因庭审中孙某与刘某对事故发生时两车相距的距离描述不一致,为了对事故发生有更直观的切身感受,烈日下杜军伟法官以事故道路旁的道沿石和路灯杆为参照物一步步丈量距离,感知事故发生时场景的最大可能性,已达到对事故的内心确认。

  该案保险公司是否赔偿的关键在于轿车行驶中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事故的发生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道路交通事故证眀》及现场查看综合判断,事故发生是由于刘某驾驶轿车在道路中间实线处转弯调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孙某无证驾驶无牌照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并违规载人,双方对事故的发生均有一定的过错。故一审判决酌定由刘某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承担40%的赔偿责任并无不当,二审用时10天及时作出判决予以维持。

      速裁团队法官在办理案件时始终坚持高效和质量并重,不因速裁案件审理时间短而放松对证据的审查核实,不放过任何一个案件事实疑点。在案件高效运转的同时,让更多的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的加速切实感受到司法改革带来的实惠。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88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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