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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安交管部门持续严查超标电动车违法上路

时间:2021-11-20 作者:佚名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今年11月1号开始,新国标电动车开始了全面普及,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悬挂“黄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能再上道路行驶,上道路行驶的将面临扣车、罚款1000元的处罚。北京公安交管部门从11月1日起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口头警告、罚款、扣留电动自行车等方式,综合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执法工作。

  

  什么是“超标电动车”?

  2018年5月15日,电动自行车的新国标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颁布,并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基本上来说,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就属于超标电动车。

  “新国标从源头上严格管控电动车的规格等技术指标,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的保障。”交管部门相关人员介绍,“针对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新国标、拼装改装的车辆属于违规车辆,目前北京市对进京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实行目录管理,只有符合新国标的车型才能够进入目录,消费者购车时要重点关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未在目录内的车型不能销售,也不能上牌照。”

  “新国标对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等要求在原标准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优化,提升了功率、车速等技术指标,同时增加了防火阻燃性能要求、使用说明书和防篡改等要求。”雅迪电动车销售人员介绍,“新国标主要参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脚踏骑行能力: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400W。”

  

  一天查处314起违法行为

  自公安交管部门启动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悬挂临时标识的超标电动车上路明显减少。面对执勤严查严管,部分超标电动自行车主挂上正式号牌和拿着伪造的行驶证上路,还有部分车主取得正式号牌后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针对这种情况,交管部门开展重点整治,仅11月9日一天,就查处了314起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11月9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西城交通支队樱桃园大队民警来到菜市口大街与宣武门外大街路口对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多辆超标车被查获。

  “您这辆车将电池改装在脚踏板下面,而且您这辆车的电瓶电压超过限定的48V,现在依法对您的车辆进行暂扣,并处罚金1000元,请您15日之内到樱桃园执法站处理。”现场交警对一辆超标车车主进行处罚。1个小时里,交管部门在菜市口路口查扣8辆违法电动自行车,其中3辆上牌后非法改装电池。

  “临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逐渐减少,无牌电动车上路的也逐渐减少,但是还存在个别电动自行车违法改装问题。” 樱桃园大队警长保金生告诉记者。

  

  交警晚间严查超标电动车

  随着集中整治行动持续开展,目前,北京城区内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已很难觅到踪影,而四环路以外地铁周边及繁华商圈附近晚间仍然偶能遇到悬挂橙色临时标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从11月9日起,交管部门加强晚间警力投入,设置130余处专项执法岗,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11月9日晚高峰期间,昌平交通支队回龙观大队民警在京藏高速辅路同成街西口开展夜查,当晚共查处了16辆违法上路电动自行车。其中7辆为悬挂橙色临时标识超标车,8辆无牌照,1辆使用假的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

  据了解,近期,回龙观交通大队将在回龙观和天通苑地区的地铁周边,繁华商业区和主要路口路段,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多类违法的整治力度。

  

  全市设立539家上牌便民服务点

  今年以来,为应对发放临时标识的电动车大量更新合规电动车上牌情况,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推出多项便民措施。在北京全市18家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电动车注册登记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注册登记业务网点,选取了北京539家电动车销售门店设置便民服务点,实现一站式购车、登记及上牌服务。

  “目前,在便民服务点登记上牌的电动车数量已经占到每天总量的一半以上。”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车辆管理所牌证管理中队副中队长贾荜璋告诉记者,“在电动车便民服务点办理登记上牌时,无需预约。方便市民就近、快捷办理。”

  记者来到便民服务点之一的北京市雅迪电动车新街口店。“消费者需要带着身份证的原件、门店提供整车的合格证书、非机动车登记卡、购车发票这四样上传到交管局平台,上传照片、车架号、车型就可以完成上牌了。”关于新购电动车的上牌流程,雅迪电动车新街口店长王建松向记者介绍道:“非常方便快捷,一般当场就能够上牌了。”

  在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电动车登记上牌时,需预约后进行办理。可通过“北京交警”APP在线预约,按照预约的时段进行办理,减少现场排队等候时间。

  交管部门提示,对于悬挂临时标识的、拼装的、不在《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是不能领取白色式样的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需尽快自行处理;如有出行需求,请及时置换《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产品,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携带身份证明、购车凭证(发票)及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上牌手续。同时要正确安装使用电动自行车牌证,骑行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规定,不要对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改装、加装,保障骑行安全。


原文链接:http://gaj.beijing.gov.cn/xxfb/fjjx/202111/t20211119_2541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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