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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虹:总有股“新兵”的冲劲儿

时间:2022-04-04 作者:佚名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从检26年、在同事眼中履历丰富的“老将”曹虹,却总说自己是一个“新兵”。

  “在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从事了三年多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我一直在思考,国家赋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权的初衷是什么?公益诉讼检察人的价值该如何体现?”

  带着一股“新兵”的冲劲儿和干劲儿,曹虹认真办理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她告诉记者,自己已经找到答案——“公益诉讼,首先要从群众利益出发,以百姓之心为己心,才能办好案子、做些实事。”

  惩罚性赔偿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

  “当事人的行为太恶劣,必须让其痛到不敢再犯。”回顾起自己办理的北京市首例适用惩罚性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曹虹的话掷地有声。

  2017年至2020年6月,段某未取得相关资质,却购进胶囊外壳及药粉等原料,雇用他人制作多种性功能保健食品并出售。2017年至2019年11月,王某明知段某没有相关资质,仍从段某处大量购进所谓的性功能保健食品,并伙同他人以散发广告、快递邮寄等方式对外销售。2019年1月至11月,王某等人从段某处购买并对外销售的保健食品金额共计20余万元。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曹虹和办案团队成员心里一直有块石头压着。原来,经鉴定,涉案保健食品中含有西药成分西地那非或他达拉非,此类西药成分对心血管疾病、高血压患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易对人体视神经和神经系统造成不良影响。再加上段某、王某等人生产、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时间长、范围广,且主观恶性大、获利丰厚,怎么样才能最大化地保护公益呢?

  曹虹想到了对违法行为人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首次对该类案件进行探索性实践。她带领办案团队在网上检索相关案例,学习兄弟院办案经验,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听取多方意见,同时积极借助“外脑”,通过北京市检察院主持召开专家论证会,对该案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在综合考虑行为人主观过错、违法行为、财产状况及被害人人数等因素下,通州区检察院向通州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分别对生产者和销售者主张不同范围产品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请求判令段某等6人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向公众警示危险。最终,检察机关提出的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该案入选2021年最高检发布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

  京津冀联动守护千家万户“灶台安全”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曹虹坚信,“利民之事,丝发必兴”。

  2021年2月,某燃气公司涉嫌在燃气经营许可证失效的情况下持续经营,且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液化石油气储罐。曹虹带领办案组前往该燃气公司原经营场所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已停止经营,但尚未注销登记,600多个液化石油气瓶和3个大型储罐仍在现场存放,个别气瓶中存有二甲醚,危险性极大。

  “安全是第一位的,现场这些气瓶和储罐必须马上妥善处理。”曹虹带领办案组成员与多家行政机关联合召开座谈会,及时通报违法情况。

  厘清各单位职责后,办案组第一时间向属地镇政府、区市场综合监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镇政府加大力度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议市场综合监管部门依法对涉案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并增强对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力度。

  同时,为全方位保护公益,曹虹带领办案组成员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助推强化内部管理,做好燃气安全防控工作。

  问题整改期间,曹虹联合多家行政机关召开圆桌会议。“我们共同努力把工作做好,也算是守护了千家万户的‘灶台安全’。”曹虹在会上这样说。经她协调,检察建议得到落实,问题也最终得到解决。

  该案办理过程中,曹虹还将河北、天津燃气企业违规经营线索移送至当地检察机关,实现了京津冀协同联动办案的良好效果。

  “我在农村长大,知道土地对老百姓意味着什么”

  2021年1月起,潘某为解决其承接的绿化地块覆土项目土壤来源问题,雇用多人在绿化地块附近的耕地上取土、挖砂并填埋垃圾。经勘测,潘某等人非法开采矿产资源6.5万余立方米,填埋垃圾2.36万立方米,破坏种植面积1.2万余平方米。

  曹虹所在办案组收到院里刑检部门移送的公益诉讼线索后,第一时间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赶赴现场调查。看到18亩耕地被挖得满目疮痍,曹虹痛心地说:“我在农村长大,知道土地对老百姓意味着什么。”

  综合分析研判后,曹虹与办案组成员一致认为,该案由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能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最优效果,也最节约诉讼成本。于是,办案组主动致函区生态环境局,建议其尽快明确本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

  2021年7月,通州区生态环境局确定,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展涉案地块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在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赔偿义务人的委托人磋商过程中,曹虹三次参加工作推进会,以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支持,同时向赔偿义务人的委托人释法说理,引导敦促赔偿义务人积极履行修复义务。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赔偿义务人及其委托人履行清理处置垃圾、修复受损土地及支付鉴定评估费用等义务。

  “今天的耕地就是明天的饭碗,必须确保18亩受损耕地完全得到修复。”耕地修复牵动着曹虹的心,她联合多方进行督导,确保垃圾处置及地块复耕工作合法规范。2021年12月,耕地修复及验收工作全部完成,7600余吨垃圾得到规范处置,修复及鉴定评估费用360余万元由赔偿义务人全额支付,审判机关依法对潘某从宽处罚。

  “把案子办结不难,关键要办好。心里装着百姓,装着公益,就是办好案子的第一步。”曹虹说。

  (记者简洁 通讯员孟垂真 梁爽)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xjym/202203/t20220331_5528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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