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机关事务局关于开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省直各单位,中央在黔单位,各示范建设重点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加大宣传示范力度,持续推动全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等关于开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建办城〔2023〕19号)、《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期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系列宣传活动有关安排的通知》(国管办发〔2023〕12号),组织开展全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5月22日至28日。
二、活动主题
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收看示范点建设现场会
5月24日上午9时,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江西省宜春市举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现场会,总结当前全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进展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安排,会议全程通过江西省官方融媒体中心直播,请各市(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收看。
(二)积极参加公益宣传片征集活动
5月23日上午9时,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的“精彩60秒”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片征集活动正式启动,以线上方式面向全社会征集宣传片,6月23日下午5时截止。公益宣传片时长需控制在30至60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引导、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塑料污染治理、志愿服务开展、宣传培训示范等方面。活动将评选出一、二、三类作品,优秀作品及优秀组织单位等,扶持资金和产品总额超10万元。请各地区、各部门广泛动员本地区公共机构、社会组织参与征集活动。
(三)集中宣传展示示范建设重点单位经验案例
省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选定并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审定同意,省机关事务局拍摄了全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案例视频,宣传周期间,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机关事务局将同步发布。同时,省机关事务局将利用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网“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专栏、贵州公共机构节能微信公众号等集中展示、宣传示范工作先进经验和取得成效。请3个国家级、3个省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点于5月23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箱(ggsjgswgl@163.com;邮箱名称均为字母)报送示范建设工作情况案例;鼓励各地区、各单位积极报送其他示范建设重点单位(市级示范点等)典型经验案例。请各地区、各单位通过专栏下载、展播案例视频,学习、借鉴、宣传示范点典型案例。
(四)指导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
宣传周期间,省机关事务局会同相关部门现场调研指导省级以上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点建设情况,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专题培训。请各地区按照《省机关事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管节能〔2022〕8号)要求和本地区示范工作方案部署,以宣传周为契机,采取现场调研、工作指导,组织培训观摩、集中交流等方式,切实推进本地区示范工作。
(五)上线“贵州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在线知识竞答”学习平台
在2021年相关工作基础上,省机关事务局组织专业机构研究开发“贵州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在线知识竞答”学习平台升级版,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常识、政策知识等融入学习、竞答内容,近期将上线运行,请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学习、竞答。活动将在全省范围评选优胜者200名,给予适当奖品鼓励。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营造氛围
各地区、各单位要围绕宣传周主题,采用线上线下方式,组织本地区、本系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示范活动;动员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活动。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宣传等有关部门,联合教科文卫体系统主管部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开展宣传周系列活动,结合本地区实际办出亮点、特色。
(二)扩大影响,注重实效
借助主流媒体力量,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媒体,集中报道宣传周系列活动情况,形成宣传合力;以宣传周为契机,切实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示范建设工作方案,对照示范建设推广“基本内容”“升级内容”要求,通过示范宣传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行动,2024年底前全省地级城市公共机构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动公共机构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推广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协同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绿色办公、反食品浪费、绿色消费、绿色采购等,助推公共机构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2023年5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ww.gzpeace.gov.cn/info/1325/555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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