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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给建议,平台要听劝

时间:2024-03-27 作者:佚名来源:宁夏政法网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的邱某通过支付宝小程序以分期支付租金的方式租赁手机,没想到逾期未支付租金手机竟自动“由租转售”,无法支付款项还被列为了被执行人。(1月21日《法治日报》)

  租手机也能成被执行人?听起来有些“冤屈”。那“冤屈”来源于哪儿?手机自动“由租转售”。首先看“自动”。在消费过程中,这个词十分值得警惕,因为它很可能意味着消费者不知情,或知晓得不充分。再看“由租转售”,这是互联网“以租代购”消费的结果,即消费者对租赁产品按期支付租金,获得使用权,租赁到期后选择退还或买断,其中的买断就是“由租转售”。也就是说,消费者被商家套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履行合同约定”,一旦逾期就必须买断产品,否则就是“违约”,轻则违约金,重则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这种商业游戏规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互联网租赁经济的生态。对此,法院给出的司法建议颇“戳人心巴”。一者,从事前到事后,都给出了针对性建议。比如设立商户准入门槛、强化用户资质审查、筛查合同条款、惩戒不合规交易,这一“链式”把关措施,有利于堵住套路贷滋生的关键环节。二者,强调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比如,强化大学生用户资质审核,重点排查平台商户是否涉及网络贷款行为。一般而言,大学生更热衷于尝鲜,但由于支付能力并不稳定,容易误入陷阱。所以,对大学生用户重点关注,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仅是司法保护的应有之义,也是温度所在。这样的关怀多多益善。


原文链接:http://www.nxzfw.gov.cn/zfxt/zfsp/202403/t20240320_850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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