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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责在身 虽远必行 大庆市肇源县人民法院干警6天跨3省异地执行工作纪实

时间:2024-04-13 作者:佚名来源:龙江政法网

  近日,大庆市肇源县人民法院针对一批执行财产涉异地且被执行人消极履行、规避执行的案件,选派执行干警远赴江苏、福建和山东开展异地执行工作,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朱某向刘某借款10万元未还,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因朱某去往外地打工,且未查控到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申请人刘某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朱某在江苏倒卖二手车。3月26日,执行干警王小东和李英培深夜11点到达江苏省苏州市,27日一早便与申请人一同前往朱某所在二手车买卖市场了解情况,经多方打听,成功找到了朱某。

  见到申请人和执行干警,被执行人朱某起初很惊讶,但仍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态度嚣张地表示自己没钱。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向苏州市吴中区法院执行局请求协助,依法将朱某拘传至吴中区法院。因朱某仍拒不履行,依法对其采取异地拘留措施。目前案件执行仍在推进中。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3月28日,两名执行干警马不停蹄地赶往福州市。申请人王某提供线索,自己的亲属在福州找到了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一台车辆。在福州市仓山区法院执行局的帮助下,两名执行干警于当日下午来到车辆所在停车场,为不打草惊蛇,两地法院执行干警分别隐匿在远处,两个多小时后,被执行人张某终于现身。

  面对肇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到访,张某很惊讶:“没想到这么远法院也能找到。”经释法说理,张某自愿将车辆交付给执行干警,随后该车被拖回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因张某系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3月29日,执行干警先后与两起案件的申请人进行沟通。第一起案件的申请人申请查封了车辆的车籍,并同意通过评估拍卖确定车辆价款后接手车辆。经进一步调解,被执行人张某与第二起案件的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分3年将案款全部还清。

  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

  2019年,李某将自家的粮食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吉林省松原市的刘某,刘某一直未给付粮款,无奈之下,李某提起诉讼。刘某无力偿还欠款,于是隐匿行踪。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并提供刘某在山东搞养殖的线索。

  3月30日,两名执行干警,几经辗转来到聊城市高唐县。先是来到农村信用社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刘某名下的银行卡,但未获得如养殖补贴一类有价值的线索。随后,两名执行干警来到刘某所在小区物业询问。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此处住户较多,类似刘某这样的外地租客留用的都是房主的信息,因此无法查到具体住址。当天17时,两名执行干警赶到了当地派出所,在了解情况后,民警积极给予帮助,第一时间给被执行人刘某打去电话,刘某承诺一定会配合执行工作。

  3月31日,刘某如约来到了派出所。两名执行干警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后,刘某承认错误并表示自己儿子有一台轿车可以抵顶欠款。执行干警随即将和解意见反馈给申请人,经进一步协调,最终被执行人刘某以该车抵顶3万元债务,并于当天交付车辆,剩余2万元分期10个月给付完毕。


原文链接:http://www.hljzfw.gov.cn/Case_Focus/content/2024-04/09/content_8982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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