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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案结”,解“心结”!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妙断“家务事”

时间:2024-05-02 作者:佚名来源:龙江政法网

  近日,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经过“三段”调解让双方握手言和,即解了“案结”,又解了“心结”。

  陈某、刘某于2021年向张某、李某借款18万元,约定年底归还,到了还款日期后,张某、李某多次打电话催要,但两名借款人仍未还款。随后张某、李某将二人诉至呼兰区人民法院。

  法官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时发现,四人系远房表亲,且常年在一个屯里居住,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遂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细致地与借款人陈某、刘某进行沟通,了解未还款的原因,二人解释道:“当初借钱是为了给陈某的大哥做生意用,欠条虽然签字捺印,但并没有花到这笔钱。”此外,刘某还称,因生病住院花光了家里的全部积蓄,目前二人已无力偿还。随后,法官与陈某的大哥取得联系,他承认使用了这笔借款,并表示自己现在也在打官司,近期无力偿还,希望能够缓两年再还。对此,出借人张某、李某并没有同意,案件进入开庭审理环节。

  庭审后,法官认为该案件还有调解的可能,再次把双方当事人及借款实际使用人陈某的哥哥一起约到法庭,从他们之间的亲情为出发点释法明理,让当事人在法律框架下辨明是非,且告知两名借款人及陈某的哥哥,拒不偿还不仅会伤害到亲属之间的亲情和信任,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经过庭前、开庭、庭后的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刘某承诺分期履行,先行返还了2万元借款。至此,这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原文链接:http://www.hljzfw.gov.cn/Case_Focus/content/2024-04/24/content_8989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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