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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首批案例落地

时间:2024-10-26 作者:佚名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记者姚均芳、刘慧)10月20日,在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宣布设立两日后,市场迎来首批落地案例。

  当日,包括中国石化、招商港口、中国外运等在内的20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与金融机构签订授信协议或获得贷款承诺函,相关贷款资金将用于股票回购或增持。

  其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披露了关于回购贷款和增持贷款的两份公告。关于回购贷款的公告显示,10月1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授信协议,获得不超过9亿元的授信额度,专项用于公司在A股市场进行的股份回购;关于增持贷款的公告显示,公司近日接到中国石化集团的通知,中国石化集团与中国银行签订授信协议,获得7亿元的授信额度,专项用于中国石化集团在本轮增持及未来新一期增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中国石化的A股股份。

  同日,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商港口)发布公告,披露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合作协议,并获得招行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行深圳分行拟为公司的股票回购项目提供不超过3.89亿元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12个月。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于10月18日宣布,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分别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可按贷款本金的100%提供再贷款支持。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为金融机构提供了低成本的资金来源,有助于降低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的融资成本,增强资本市场的内在稳定性,维护市场稳定运行,提振市场信心。”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说。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shizhengzhaibao/202410/t20241021_229479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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