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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可依 优化服务 加强管理 有效防范

时间:2020-01-07 作者:来源: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孙雅琼)201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管理法》)正式实施,《管理法》的施行,为公安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依法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全面建设法治国家,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又一次具体实践,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从此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三年来,河南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厅党委的领导下,在全省相关部门支持和配合下,边组建机构、边开展工作,各项工作平稳起步、有序推进。从制定登记备案办事指南,设立登记受理窗口,到全面开展信息审核;从协调业务主管单位,设立主管单位项目目录,到全面熟悉各类组织性质;从正式颁发证书,全面提升服务管理和执法水平,到依法开展现场监管,一系列工作规范陆续出台,一系列有力举措相继实施,提升了对境外非政府组织依法管理水平,展现了河南对外改革开放的良好形象,汇聚了让中原更加出彩的强大力量。


  强化组织协调 健全完善机制


  为构建科学规范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河南公安机关一是立足长远、顶层设计,制定印发《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临时活动备案办事指南》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河南省内活动领域和项目目录、业务主管单位名录》,会同教育部门研究制定《高校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操作指南》等一系列服务操作规范性文件,确立了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的“四梁八柱”。二是立足当前、紧盯重点,围绕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备案、管理服务等工作,细化完善会议协商、联络员会商、定期走访等工作措施,并积极沟通协调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定期座谈、研究解决《管理法》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三是立足本职、提升服务,制定《窗口接待工作规范》《对外服务公约》《办事服务平台使用管理规定》等内部工作规章,主动服务、及时解决境外非政府组织急切需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提供规范引导 促进交流合作


  河南公安机关和相关业务主管单位依法履职,通过提供法律咨询、规范引导、协调联络、资料审核等工作,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省建立代表机构、开展项目活动、扎根公益事业提供便利和服务。《管理法》实施以来,共有5家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省设立常驻代表机构,13家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省备案临时活动,251家在外省市登记备案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省开展项目活动,活动总计达600余起。境外涉及美国、英国、加拿大、澳门等29个国家和地区,境内覆盖北京、上海、广东等15个省市及我省18个省辖市。这些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教育、卫生、环保、济困等领域开展活动,共计为我省引入项目资金1.48亿元,为促进河南公益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普法宣传 提供便利服务


  为保障和支持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依法开展活动,河南公安机关细化工作措施,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尽最大努力为在豫境外非政府组织提供便利和支持,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利用报刊电台、网络媒体、现场活动、交流座谈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管理法》,提高公众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对法律的知晓度。二是提供业务咨询。河南公安机关通过公开网站、办公电话、前台窗口、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境外非政府组织及中方合作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同时,在走访、座谈、交流过程中逐一详细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各类问题,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省依法开展活动。三是主动帮助服务。河南公安机关结合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领域的特点,按照《业务主管单位名录》指引,多方沟通、积极协调,为“智行基金会”“主流梦工场基金”“中美服务促进会”等境外非政府组织最终确立业务主管单位,顺利落户河南给予大力支持,受到了相关境外非政府组织高度评价。


  [编辑:冯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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