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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可以办理社保 两被告人诈骗多人被判刑

时间:2020-04-30 作者:来源:

  近日,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田某某、盛某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编造可以帮助老年人、残疾人办理社保、低保、残疾证等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经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9年期间,为谋取非法利益,被告人田某某、盛某某共谋针对老年人、残疾人采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特定人员身份,编造可以帮助办理社会保障等事项的方式,田某某负责在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寻找作案目标与之攀谈,取得被害人信任后,电话通知盛某某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身份到场并以帮助办理社会保障事项的借口骗取他人钱财。两被告人先后在平滩镇农贸市场、旧县街道农贸市场、巴川街道明月广场等地,编造可以帮助办理低保、社保、残疾证以及低价买药等事实,共同诈骗被害人9名,骗取他人钱财8030元。田某某编造可以帮助他人办理困难补助、退休工资的事实,单独在大庙镇农贸市场、蒲吕街道一公交站旁诈骗他人钱财1300元。案发后,田某某、盛某某主动退缴了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某某、盛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特定人员身份,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共同或者单独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田某某、盛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判决被告人田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盛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醒:近年来,老年人成为是各类诈骗案件的“易发区”,已成为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一些不法分子瞄准老年人群体,利用老年人给子女减轻负担、对社会保障政策不了解、心理防线低等心理,设置陷阱诈骗老年人钱财。

  因此,老年人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出现在身边的陌生人提高警惕,凡是有人让你出钱的时候,多留个心眼儿,不能轻易将钱送出去;不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谎言;平时多关注新闻媒体的防诈骗宣传,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法,遇事要找人商量。晚辈要多与老年人沟通,宣传防诈骗知识,提醒家中老人看紧荷包,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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