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安交警部门部署全省开展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为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此次行动围绕“源头、城市、公路、农村”四大战场,狠抓源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狠抓城市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狠抓公路重点违法行为整治,狠抓农村重点违法行为整治,坚决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多发势头,保安全、保畅通,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狠抓源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全省交警部门迅速组织开展重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人源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
集中排查重点道路安全隐患。全面深入排查辖区内事故多发点段、突出安全隐患点段、团雾多发路段,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提示,并协调推动道路主管部门进行治理。治理完成前要在隐患路段前端增设标志设施,加强预警提示,并强化隐患路段的巡逻管控。
深入重点企业督促隐患治理。对辖区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存在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超过3起、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通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对重点客货运、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上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限期“清零”营运车辆和驾驶人安全隐患,严查车辆GPS动态监控、驾驶人内部教育等安全措施和制度落实情况。
定期排查清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坚持每周通报,开展持续、滚动排查,通过列出隐患清单,逐一落实责任单位,限期完成隐患清除,持续推进提升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力争实现“五个百分之百”。
狠抓城市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全省交警部门分阶段、针对性部署专项整治,严查严处城市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提升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
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始终对酒驾醉驾保持“零容忍”,针对酒驾易发时段,继续组织开展打击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通过拓展整治区域,延长整治时段,扩大检查车型,联勤联动联治,做到每周都有统一行动,每天都有路检路查,切实严管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全面开展摩托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整治行动。规范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通行秩序,严查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摩托车无证驾驶、不带头盔等违法行为。
规范行人交通行为,加大闯红灯等违法查处力度,提升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
狠抓公路重点违法行为整治
各地交警部门以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为重点,以“两客一危一货”车辆为重点,充分发挥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的作用,加强重点车辆的检查登记,严查各类突出违法行为,提升公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
深入推进高速公路重点违法整治。根据辖区违法多发规律和特点,实施站口动态布警,加大站口拦截,从严整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强化22时至次日6时的夜间勤务安排,补齐夜间管控短板。要依托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收费站对“两客一危一货”细致查控。
全面开展国省道普通公路行车秩序严管行动。科学安排勤务,加强事故多、秩序乱路段的视频巡查和路面巡逻,突出抓好“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严查超速、逆行、违法变更车道、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打击货车超限超载“春雷行动”,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落实货车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研判分析,抓住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大力整治货车严重超载等突出问题,集中打击“百吨王”。
狠抓农村重点违法行为整治
各地交警部门加强县乡道和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严查各类突出违法行为,确保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加强警力部署。在农村现有警力的基础上临时调集增援一批警力,并发挥农村派出所的作用,加强农村群众出行集中的国省道、县乡道的巡逻,做到每个乡镇都能见警车、见警力,整治期间各乡镇要根据交通情况和违法问题现状,设立临时执勤点,切实加强重点车辆检查,及时查纠重点违法。
组建执法小分队加强巡查。各交警支队、大队抽调人员组成各乡镇执法小分队,机动灵活,临检临查,加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特别是赶集、赶圩、民俗活动期间农村道路查纠,及时发现、查纠微型面包车、短途客车、低速货车超员载客、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发动基层组织进行劝导。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主动报请党委政府,积极发动乡镇政府、村委会,组织乡村干部、治保人员、志愿者,组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严把出村口、出镇口,及时劝导、举报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
原文链接:http://gat.jl.gov.cn/zwgk/ghzj/202005/t20200506_71968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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