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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出售头盔 镇江市检察官:从正规的平台购物,勿因小失大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来源:江苏检察网

  

  根据公安交管部门通告,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需佩戴安全头盔。规则实施前,安全头盔成了社会“热点”,价格也是水涨船高,不少人嗅出了其中的商机。而一些不法分子则以这些买家为对象进行诈骗。刘某就是这么干的。日前,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简要案情

  据了解,今年5月中旬,在家游手好闲的刘某见头盔生意火爆,通过搜微信号等方式,加入了多个“头盔交流群”,以便寻找头盔的供货商。刘某发现订购头盔的商家都只需要供应商发一些头盔视频和照片。于是,刘某就在网络上收集了相关照片和视频。之后,刘某就在群里物色到一个购买者张某。

  刘某主动添加张某为好友,刘某自称有大量“哈雷头盔”现货,批发价为35元一个,要下订单,订金先交5000元。收到钱后的刘某便给张某发了一段之前在群里收集的视频,告诉他已经下单了,但是发货之前一定要把货款付清。过了一两天,刘某便通知张某今天有货,款到账才发货,不然就发给别人了,张某想都没想便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刘某转了两笔钱,第一笔是25万元,第二笔是9.5万元。

  收到钱后的刘某一直与张某保持联系,还给了他一个手机号称是驾驶员的,到了半夜刘某告诉张某已经发货,可张某打过去之后发现对方根本不是驾驶员,也对安全头盔的事一无所知。此后,刘某在手机上设置了陌生号码拦截,无论张某微信怎么联系也联系不上刘某。这时张某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赶紧到派出所报警。

  经审查,刘某通过“头盔工厂直销群”还加了陈某某,用同样的手段,骗取陈某某3000元。刘某起初还试着找头盔,无奈头盔太紧俏了根本找不到货源。缺钱的刘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玩起了“失联”。

  日前,经法院审理,刘某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法】

  办案检察官提醒市民,购物时务必选择正规的购物平台,而不要通过微信、QQ等非专业购物平台购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yaowen/202012/t20201211_11427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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