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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车辆运输及作业事故频发该如何破解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来源:江苏检察网

  

  文/徐逸峰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以来,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办理特种车辆(包括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等专用运输车辆和推土机、吊车等专用作业车辆)引发的刑事案件共50件,其中重大责任事故1件、过失致人死亡5件、交通肇事44件,共致52人死亡。通过梳理这些案件,从中发现问题,并查找原因,以期促进防范和治理特种车辆事故频发的问题。

  案件呈现四大特点

  一是“挂而不管”,车辆带病上岗问题突出。“挂靠经营”在道路货物运输行业比较普遍,个人将购买的车辆登记注册在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下,向企业缴纳管理费后,名义上作为该企业车辆从事运输经营。较规范的企业对挂靠车辆采取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结算的公司化经营管理。但实践中,更多的是形式上的“挂靠”,企业只负责收取挂靠费,约定不承担管理义务和事故赔偿责任。新北区检察院办理的上述案件中,肇事车辆存在挂靠的有20件,其中车辆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10件、未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2件、交强险超期1件,“挂而不管”,

  导致车辆疏于保养和检修,带病作业。

  二是“多拉快跑”,道路运输事故频发。2018年以来,新北区检察院办理的144起交通肇事案件中,特种运输车辆肇事占比30.56%。究其原因,在于“多拉快跑”这一特种运输行业盈利潜规则。驾驶员为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在运输市场的竞争力,无视交规、超载超速。如徐某交通肇事案中,渣土车车厢栏板加高改装后,使核载12695KG的车辆在案发时实载56450KG,超载345%。同时,“右转不让直行先行”等错误驾驶习惯,加之视野盲区,导致在缺少减速装置或右转专用信号控制系统的路口,在直行绿灯放行时,右转车辆与直行的非机动车、行人交叉通行,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在上述44件交通肇事案中,有20件发生于特种运输车辆右转弯时,占比接近50%。

  三是粗放管理,安全保障偷工减料。推土机、吊车等特种作业车辆广泛应用于建筑工程等领域,由于结构特殊,其安全操作管理标准更高。但实践中,由于工程发包要求不高、随意分包转包、现场管理缺位等问题,致使安全责任层层虚化,埋下重大安全隐患。如吴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中,某某村委窑塘取土坑平整复耕工程交由何某某个人,何某某联系吴某某驾驶推土机平整土地,而施工现场没有设置围挡和安全警示标志,现场任人随意出入,导致推土机在倒车过程中将进入场地捡垃圾的被害人轧死。

  四是权责不明,事故处理难治根本。特种车辆运输及作业事故的后续处置、行业治理等,往往涉及公安交管、运管、应急管理等多个部门,但实践中还存在一些责任“模糊地带”。一方面,对道路以外交通事故肇事人员的证照管理“无人问津”。公安交管部门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驾驶人员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但对在工程现场、厂区等道路外发生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在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后,交管部门不吊销驾照,运管不取消道路运输从业资格,没有部门对肇事人员的从业作出任何限制,致使其在事故过后依然可以从事驾驶、运输相关行业,成为“隐形杀手”。另一方面,对事故原因分析、问题检视整改、行业治理等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如混凝土搅拌车驾驶员周某乙过失致人死亡案中,由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直属管理单位权责不明晰,该起案件中暴露出的工程随意转包、驾驶人员无劳动合同无岗前培训、事发工地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得不到相关部门的有效监管和处置。

  一是加强联动,建立综合治理格局。打破部门壁垒,由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通过建立工作专班等形式,联合开展特种车辆运输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车辆登记管理、路面执法检查、事故联合调查、违法犯罪信息通报、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机制。

  二是科技支撑,提高精准管控水平。摸清辖区特种车辆数据信息,建立动态化信息管理台账,督促具备条件的重型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车载监控系统,纳入统一大数据监控平台实时管理。推动相关企业在建筑工地、砂石场站、商砼企业门口建设电子监控设备,并接入监管平台,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违规违法车辆、第一时间响应处置。

  三是源头监管,严格排查安全隐患。通过采取“黑名单管理”“警示曝光”及限制办理相关业务等措施,对特种车辆逾期未年检、未报废、交通违法未处理等安全隐患源头及时“清零”。对发生恶性事故的肇事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行政责任,并作出一定期限内的从业限制。对涉案单位开展全面“体检”,做到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

  四是属地兜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依托网格化平台,对辖区重点货物运输企业、在建工程项目等实行“网格化、实名制”管理,明确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物流运输、土方工程等企业加强车辆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生产作业组织管理和现场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五是加强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竞赛”、曝光典型违法案件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驾驶员、车主、企业负责人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杜绝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确保特种车辆运输及作业安全。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qingfengyuan/202102/t20210205_11731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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