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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百名律师担任广东检察机关首批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来源:广东省检察院

  

  

  

  

  11月20日上午,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出席广东检察机关首批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聘任仪式,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主持会议。林少春要求检察机关进一步拓宽监督的渠道和途径,高度重视监督意见,希望检察机关和广大律师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增进互信,共同推动法治广东建设。

  林少春书强调,实施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制度是推进法治广东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力举措,全省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监督的意见,进一步拓宽监督的渠道和途径,为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做好监督工作与检察工作的有机结合,有效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林少春希望律师监督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职业便利,聚焦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为检不廉的重点问题,客观公正履行监督职责,同时要严守职业操守,不能以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身份打探无关案情,插手具体案件办理,妨碍司法公正。

  据悉,广东检察机关首批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共100名,人选由广东省律师协会推荐,经过严格的选任条件和程序考察产生。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律师队伍中聘任首批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主要是考虑到律师是检察机关日常工作中联系最频繁、最紧密的法律职业群体之一,聘任律师担任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把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全过程置于监督之下,有利于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倒逼形成规范司法长效机制。

  广东省人大代表、首批广东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徐嵩告诉记者,检察机关聘请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进一步畅通了律师投诉、申诉、控告等渠道,确保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也倒逼了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依法依规保障律师合法权益,作为首批监督员,她承诺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同时严格遵守监督员相关规定和律师的职业道德。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dxal/201511/t20151123_17159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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