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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决定出台后 贯彻落实怎么样 我区召开现场会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来源:内蒙古检察院

  

  

  

  

  12月17日,在自治区人大的支持下,自治区检察院牵头,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现场推进会。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简小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巡视员韩宝荣详细解读《决定》出台的重要意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卫健委、团委、妇联、总工会等单位就如何贯彻落实《决定》、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言。6个盟市和基层检察院围绕本地区未检特色亮点工作做经验交流。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教育厅、司法厅会签《关于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工作办法》。

  

  

  

  韩宝荣指出,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立足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在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教育感化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但在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方面存在困难,为了助推未检工作全面综合发展,更好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司法职责,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这是国内省级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首个关于加强未检工作的决定,《决定》的通过对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确保《决定》各项内容落地落实,协力提高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英杰代表自治区高院表态,人民法院要持续发力,深入贯彻落实《决定》要求,整合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资源,组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调联动,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配合协作机制,增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合力。

  

  

  

  自治区教育厅总督学张喜荣代表自治区教育厅表态,全区教育系统要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按照本次会议要求继续“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把治理防范校园性侵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列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重点任务。同时,配合检察机关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办法》,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助力平安校园建设。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一级高级警长宗家进代表自治区公安厅表态,公安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抓好《决定》各项内容落地见效,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推进“一站式”办案场所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挑选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对未成年人富有爱心、耐心、责任心的业务骨干负责侦办未成年人案件。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傅彬代表自治区民政厅表态,民政部门要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各项要求,履行兜底监护职责,指导未保机构贯彻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支持、帮助和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厅际联席会议作用,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民政的责任,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覃剑峰代表自治区司法厅表态,司法部门要持续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决定》的贯彻落实,积极履行法律援助等职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与检察机关、教育部门共同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办法》,做好法治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工作,让广大青少年勤于学法、严于守法、善于用法。

  

  

  

  自治区卫健委巡视员杨广泽代表自治区卫健委表态,卫健委将进一步指导医疗机构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为“一站式”办案场所的建设和使用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指导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开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决定》的培训指导工作。

  

  

  

  自治区总工会女工部副部长李赟妤代表自治区总工会表态,《决定》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出,工会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未保工作,努力探索保障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健康发展工作思路,让他们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自治区团委副书记高国峰代表自治区团委表态,将依照《决定》内容,同检察机关紧密配合,继续深化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更为专业的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参与、行为矫治、心理干预、家庭教育指导、法治宣传、观护帮教等服务,协助检察机关全面做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

  

  

  

  自治区妇联副主席赵红军代表自治区妇联表态,将继续与检察机关、法院、公安、教育、民政等单位携手,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决定》的相关职责,按照全国妇联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五项机制”要求,共同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体化化工作构建,为营造未成年检察成长的法治环境作出积极努力。

  简小文在做总结讲话时指出,全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最高检工作要求,坚持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发展方向,未检工作呈现出逐步壮大、亮点纷呈的局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并审议全区未检工作情况报告,召开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对我们的工作成效予以肯定,并专门出台《决定》,充分体现了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特别是对未检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与会各单位围绕贯彻落实《决定》内容,与检察机关深化配合协作,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让我们深受启发。简小文要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未检部门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坚定做好未检工作党的使命担当,以不负国家、不负人民的坚定信念,担负起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司法责任;要深耕细作,提质增效,推动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高质量办理涉未刑事案件,全面开展涉未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深入推进涉未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要深入学习领会《决定》精神,以贯彻落实《决定》为契机,专题研究未检工作近期及长远发展规划,明确工作思路,创出内蒙古未检特色和亮点,打造内蒙古未检品牌矩阵;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合力、大格局,将未检工作融入服务中心工作大局,不断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会议由自治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马迎春主持。自治区各部门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两级党委、人大、相关部门等28家单位,全区各盟市和部分基层院分管未检工作的副检察长、未检部门负责人参会。

  

  

  

  

  

  

  

  现场会期间,与会人员还参观了东胜区检察院未检办案区、“一站式”办案场所及东胜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012/t20201221_30797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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