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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三者险财产损失赔偿如何计算?

时间:2021-03-12 作者:佚名来源:北京法院网

  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出险赔付有何区别?都涵盖哪些项目?谁先谁后?你都分得清吗?法官通过具体案例,教你计算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出险赔付相关问题。

  案情回顾:

  杨某在北京市某小区遛宠物狗时,适有王某驾驶登记在张某名下的“现代”牌小型轿车由东向西驶来,小型轿车右侧车轮与该狗相接触,造成该狗死亡。事发时,该狗未栓狗绳,王某所驾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保险金额为100万元的不计免赔率商业三者险。

  证人吴某出庭作证称其在网上卖狗,本次事故中死亡的狗系2019年冬天原告杨某以8000元价格自其手中购买。而保险公司则称该宠物狗价值最多为1600元。本案审理中,保险公司申请对该狗的价格进行评估。经评估,该宠物狗价值为3060元。

  法院认为,王某驾驶事故车辆行驶过程中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而杨某遛狗时未按规定束绳牵领,双方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均存在相应的过错,对本次事故承担同等责任。根据财产损失的赔偿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的原则,法院以事故发生后评估机构对宠物狗的市场价格鉴定为依据,判决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杨某宠物狗损失2000元,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杨某宠物狗损失530元,共赔偿原告杨某2530元。

  法官释法: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是《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的一种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包括人身伤亡的赔偿和财产损失的赔偿。那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经常提到的“车险”会提供哪些保障?

  众所周知,交强险是购买机动车时必须投保的险种,全称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交强险的保障范围较广,发生事故时,无论被保险人对事故发生是否有责任,均能对相应的损失承担责任。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根据侵权人对交通事故有无责任划分。在侵权人对交通事故有责的情况下,医疗费用类的赔偿限额为1.8万元,死亡伤残类的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赔偿类限额为2000元;在侵权人对交通事故无责的情况下,医疗费用类的赔偿限额为1800元,死亡伤残类的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赔偿类限额为100元。

  商业险则是车主可以进行选择的险种,最为常见的就是商业三者险。商业三者险全称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责任”。商业三者险在交强险的基础上承担赔偿责任,即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减去交强险承担的费用后,再按照侵权人的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以本案为例,事故发生时车辆驾驶人王某与杨某对事故发生承担同等责任,杨某的实际财产损失为3060元。

  首先,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财产损失2000元,而无论驾驶人对事故发生承担多少责任。

  其次,保险公司应当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的财产损失为实际损失金额减去交强险承担的损失,再按照王某对事故发生的责任比例计算,即(3060元-2000元)×50%=530元。

  

  


原文链接:http://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2/id/57955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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