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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时间:2021-03-12 作者:佚名来源:福建法院网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法学院校与司法实务部门的融合交流与优势互补,大力推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和深化,12月1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在福州举行共同建设“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协议签订和揭牌仪式。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出席仪式,并共同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

  

  吴偕林在致辞中指出,此次福建高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融合交流的重要方式,对于加强法院与高校的良性互动,提高法院司法水平和高校教学研究水平都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促进作用。他希望,要以此次共建作为新的起点,从签约到履约,重在善作善为;从“备忘”到“难忘”,贵在创新创造;从合作到合力,要在同向同行;从“基地”到“高地”,成在共建共治,不断推动法院和高校合作走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开创新局面,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马怀德介绍了学校办学历程,并代表学校对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期以来支持学校建设发展表示感谢。他表示,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并就全面依法治国、法治人才培养和青年成长成才发表重要讲话,在讲话中指出:“法学教育要处理好法学知识教育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此次与福建高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又一重要行动。今后中国政法大学将与福建高院密切合作,深化互动,确保合作协议落实落地落到位,把福建法院系统的优质法学教育资源引入学校,让青年学生更好锻炼成长,成为国家和区域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法治人才。

  

  据悉,本次活动是继2018年福建高院与华东政法大学携手之后,再次与国内知名法学院校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根据协议,福建高院和中国政法大学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各自的优势和作用,通过共同建立教育培养基地、加强人员相互交流、互派人员讲学授课、共同开展专题调研等形式,在教育培训、案例研究、资源共享、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深度衔接,推动司法审判工作和法学实践教学工作共上新台阶。

  

  

  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志沙和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常保国,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共建协议。仪式由福建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汉宏主持,福建高院和中国政法大学相关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干警代表等出席。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2/id/56732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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