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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解纷】以和为贵!3小时调处一起400余万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时间:2021-03-13 作者:佚名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林先生,你的贷款本息已形成逾期事实,请你尽快到我们银行进行处理。”“我现在已经在处置资产,会尽快处理的,能否给点时间?”“如果你不按约定时间到银行处理,我们只能法庭见”

  

  遇到矛盾纠纷

  除了“法庭上见”以外

  还能用什么温和的方式来解决呢?

  安宁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欢迎你.....

  

  诉前调解是指诉至法院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经当事人同意由法院先行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的非诉解决办法,并将适宜调解的案件委派给特约调解员开展调解以实现诉前解纷的工作机制。

  

  安宁市人民法院创新多元解纷机制和方式,和安宁市司法局联合在法院设置的人民调解室,邀请特邀调解员入驻,由工作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负责调解工作,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下,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听取双方诉求,围绕各类纠纷争议点向双方释法明理,争取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握手言和,化解矛盾纠纷。

  2020年7月3日,当事人林某某因流动资金不足,向云南安宁某银行借款400余万元并与其签订了《借款合同》,但借款到期,林某某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经银行多次催收,林某某均未偿还款项,为此,该银行将林某某诉至安宁市人民法院。

  

  立案庭工作人员收到该案后认为,该案虽然标的额较大,但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可以采用诉前委派调解的方式解决,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案件进行了委派调解。调解员接到委派后,马上组织双方当事人对该案进行调解。经了解,被告林某某表示欠款400余万元是事实,因疫情影响资产处理出现问题,所以未能按合同约定如期履行还款义务。调解员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经过三小时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当天即向双方当事人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至此,一起400余万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实现了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出具调解书。

  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对案件的诉讼费用依法减半收取,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负担。双方当事人均对我院诉调中心高效公正的解纷方式表示充分的认可,并送上锦旗以表内心的感激之情。

  这仅仅是安宁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缩影。锦旗虽轻,却是当事人对诉前调解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我们工作的一种鞭策。安宁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以人民为中心,立足便民利民,在立案阶段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将纠纷高效、快捷的化解在诉前,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止讼。


原文链接:http://y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7/id/53467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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