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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律师为群众办实事 30天帮贫困户讨薪成功

时间:2021-04-14 作者:佚名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2021年3月24日,受援人陈某从渭南市合阳县法援律师李兰兰手里接过2000元的工钱和310元的诉讼费,激动的热泪盈眶,说:“自己辛苦讨薪15载,不如法援律师30天呀!感谢法援律师为群众办实事!”

  2021年2月24日,陈某来到合阳县法律援助中心,说自己2006年跟着同村王某干了一年油漆活,陈某仅于2020年12月底给了其200元。这分明是欺负人,这是打发要饭的哩。难道我一年的苦就白下?世上就没有讲理的地方咧?所以,我要求法律援助,帮我讨个公道!讨个说法!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上述情况后,便将该案指派给陕西奥达律师事务所李兰兰律师。

  李兰兰律师接受指定后,立即联系陈某了解案件实际情况。经了解得知,陈某所述的跟着王某干了一年油漆活,除了2020年12月王某给陈某转账200元外,无其他证据予以印证。如果贸然起诉,王某矢口否认,官司败诉几率比较大。鉴于此,出于为群众办实事的原则,本着对陈某负责的态度,李律师一边帮忙立案,一边让陈某采用手机录音等方式取证。立案后,陈某分别将其与王某和王某的妻子二人的通话进行了录音。该录音中,王某承认陈某跟其干活之事实,辩称仅干了6个月,且陈某当时是学徒,自己仅管吃住,不付工钱。王某的妻子亦承认干活的事实,说要钱可以咱私下说,为啥要将王某告到法院。拿到此录音,李律师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2021年3月24日,该案依法开庭。庭审前,李律师建议法院先调解免得伤了陈某与王某两家的和气。法院听取了李律师的建议,对该案进行了庭前调解。调解中,王某一直称陈某是学徒,不应付工钱。后法院依法播放了陈某与王某妻子的录音以及王某给陈某转账200元的转账记录。王某听后说,当年大工一天15元,小工一天6元;陈某是学徒,自己管吃管住,平时还给陈某零花钱,给陈某买衣服,本应不给陈某一分钱。现在考虑到两家的关系,看法官、律师的面,自己仅同意支付1000元了事。李律师听后,感觉成功在望。最起码,王某开口了。后经过李律师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背对背调解,陈某、王某二人最终达成协议:王某付给陈某2000元劳务费并承担诉讼费310元。当日,王某便将2310元通过法院转交给陈某,该案自此案结事了,圆满结案。李律师也长舒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dal/424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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