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失火业主能否要求物业赔偿?
家中失火业主能否要求物业赔偿?
家住荣县某小区的程某某煮饭时外出忘记关火致家中失火,造成近万元损失。程某某认为灭火时因小区灭火器无法使用导致损失扩大,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程某某及居住在该楼栋另一楼层的胞弟程某甲均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经协商未果,起诉要求二人支付物业费。
经荣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仍存在较大分歧:程某某坚持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但物业公司认为程某某主张损失无法认定,且未证明消防设施存在失效情形。
案件进入诉讼后,承办法官对业主说明其未能提供消防设施失效证据的不利后果,向物业公司列明其在该事件中的服务不到位情形。经多次“面对面”及“背对背”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对物业费进行适当减免,业主承担失火损失。
案件审理结束后,承办法官再次走访小区,开展法治宣传,对物业公司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情况等进行回访,督促整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法官特别提醒,物业公司对小区消防设备等公共设施负有日常维护的义务,该义务既是物业公司基本服务义务,也是法定的强制义务,物业公司应依法履行,即使物业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了排除该义务的条款也属无效。因此,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对物业共有部分进行检查检修,及早发现问题并解决,确保设施等正常使用,保障业主使用权益。如果物业公司未履行该项义务,导致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有权向物业公司主张赔偿。在日常生活中,业主应提高安全意识,外出时请务必检查家中燃气是否关闭,保障自身生命与财产安全。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婷 郭建民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azsf/20240821/290250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学生在校受伤学校必须担责吗?
下一篇:1元餐具费引发的官司
- 浙江发布第五批疫情防...2020-02-12
- "好领导"连犯五罪 ...2020-04-30
- 湖北秭归:对非法狩猎...2020-04-30
- 北京高院:非免费现场...2020-04-30
- 你要佣金他要你本金 ...2020-04-30
- 轻信他人“造钱”术 ...2020-04-30
- 男子冒充烈士子女骗领...2020-04-30
- 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2020-02-11
- 贩卖毒品拒不承认 证...2020-04-30
- 警企携手筑防线 春寒...2025-04-21
- 东风派出所“把脉问诊...2025-04-07
- 东风派出所深入生产一...2025-04-07
- 是“正常执法”还是“...2025-04-04
- 村民反映宁夏回族自治...2025-04-02
- 东风派出所进企业,筑...2025-04-01
- 致中共福安市委周祥祺...2025-03-26
- 致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2025-03-26
- 致中共福建省委周祖翼...2025-03-26
- 执法内参通知2020-09-24
-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2020-07-15
- 温县汜水滩村有人偷挖...2021-05-24
- 致中共青岛市委王清宪...2020-11-25
- 公安县人民法院推诿并...2020-06-17
- 致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2020-11-25
- 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2021-06-23
- 农业农村部召开农业农...2020-05-26
- 致滕州市人民政府马宏...20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