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法院:“诉前调解+后续跟进” 500万元涉企纠纷,调解成功!
湖南长安网 9月11日讯(通讯员 唐丽君) 为深入贯彻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理念,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慈利县人民法院阳和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让双方当事人和解释怀,将矛盾止于诉前,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3年5月,原告林某与张家界某商贸有限公司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由林某负责为该商贸公司进行装饰装修,双方由此建立装饰装修合同关系。后因林某的质量、进度等问题,产生了严重分歧,双方各执一词,矛盾激化,甚至一度影响到了双方的生产生活秩序。案件诉至法庭后,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从护航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办理该起案件。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言语激烈。承办法官及时安抚了当事人的情绪,并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耐心细致地分析案情,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通过多次沟通、协商,逐步缩小了双方的分歧,承办法官又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难处。同时,还积极运用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向双方当事人阐明法律权利和义务,帮助他们明辨是非,理性对待纠纷。 经过几轮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张家界某商贸公司向原告林某通过分期履行的方式支付496万元工程款的调解方案。 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并没有立即结束工作,而是安排了后续跟进计划,要求原告林某按照调解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完成整改工作,要求张家界某商贸公司在整改完成后及时进行验收,同时案件的承办法官现场参与督导。最终,该起装饰装修纠纷案件,在法官耐心调解和亲力督促下得到实质性化解。 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现实矛盾,而且维护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市场主体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期待新要求。未来,慈利法院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利用“诉前调解+后续跟进”的方式,形成以源头预防、非诉化解、诉讼断后的全链条闭环式诉源治理新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少衍生诉讼案件发生,切实降低诉讼增量。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43/55/14260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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