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举案说法 >>正文

无证采矿640车获利4万元 湖南二被告人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刑

时间:2024-10-15 作者:佚名来源:湖南长安网

  日前,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采矿案,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田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分别对两被告人的违法所得2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22年12月至2023年8月期间,被告人陈某、田某二人在未办理采矿证和采砂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在“煤洞湾”非法开采建筑用白云岩矿。二人共同非法开采16次,采矿数量640车,矿石价值共计190270元,二人分别获利2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田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采矿罪。案发后,两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两被告人积极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并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二人的量刑情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54/91/1434086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执法资讯网 zfzx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