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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阴影下的和平分手,我心甚慰

时间:2024-11-16 作者:佚名来源:辽宁长安网

  核心提示

  相识、相知、相爱,带着满心欢喜和对未来的憧憬,一对新人组建了自己的小家。有过装修新房时的兴奋和期待,有过晚饭后牵手漫步的惬意,也经历了为人父母的欣喜。然而,这个家庭所有的幸福都在一次次的拳脚相加下,破碎了……

  

  办案人:张泉

  职务: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金石滩人民法庭庭长

  一天早上,我接到辖区金满社区网格信息员打来的求助电话,称居民小何被家暴,目前小何已经被网格员接到了社区,我马上前往。

  见到小何时,她擦着眼泪,声音哽咽着说“没事”。见她难以启齿,我就找了一间安静的办公室,给她倒了一杯热水。“小何啊,你别担心,我是负责咱这一片的法官,老话说家丑不可外扬,但是这事不是捂着盖着就能解决的,出了问题咱就解决问题,都会好的。”我耐心劝着她,小何也终于肯向大家说明情况。

  小何与丈夫小刘于2013年相识,不久便喜结连理,生下两个女儿,一家四口其乐融融。婚后,小刘却在事业上频频受挫,通过暴力方式宣泄自己的情绪,几次家暴后,小何想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找过律师咨询,但因为家庭原因和家暴的证据不好固定而难以进行。

  我了解情况后当即和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召开联席会议,讨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对策。很快大家就达成联合调解、分工合作的共识:由金石滩人民法庭总体指导,协调联动化解这起矛盾纠纷;社区、公安派出所密切关注小何的人身安全和小刘的动向,妥善保护被家暴者人身安全;金石滩人民法庭、律所负责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提供化解纠纷的途径;司法所、妇联则向小刘进行法治教育和心理辅导,共同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

  我建议小何采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合法途径对自身人身进行保护,并叮嘱其从保护自身方面考虑注意言谈举止,避免矛盾激化。

  为了充分保护小何,金石滩人民法庭法官王鹏和调解员陈永盟陪同小何返回家中,安顿好小何的同时,迅速将小刘叫来做思想工作。

  “我不可能跟她离婚,别劝了。”小刘态度冷漠而坚决。我先拿来了几本法律书籍递给他,“你先冷静冷静,咱先从法律角度讲讲,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家暴行为相应的法律后果你先了解了解。”

  “她就是瞧不起我……”随着法官的劝导,小刘也找到了倾诉对象,说着自己在婚姻中的种种委屈。迈出社区大门时,天已经黑了,十个小时在无数句对话中过去了,好在调解工作有成效,小刘最终表示会和妻子好好谈,不再动手了。

  第二天一早,小何和小刘两人主动来到金石滩人民法庭,要求调解离婚,不再使用暴力,在法官的主持下,通过沟通,两人和平分手。虽然没能弥合破碎的感情,但充分保护了被家暴者的人身权益,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的发生,走进社区,走近百姓,“四所一庭”联合调解就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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