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政法文化 >>正文

依法精准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来源:江苏检察网

  

  文/黄进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丹徒区检察院坚持依法打击与精准打击、深度打击相结合,深入推进社会治安专项治理、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其中,杨某等2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典型案例。通过这起案件的办理,让我们对扫黑除恶“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这句话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

  2013年8月至2017年12月间,被告人杨某纠集杜某某、刘某等人,在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镇江市京口区、丹徒区等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10起,对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2018年2月,江苏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挂牌督办此案,侦查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对杨某等人立案侦查。

  鉴于此案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在涉案人员多、犯罪事实多、性质认定难度较大的情况下,我们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业化办案组,在市检察院指导下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发现杨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并不明显,并从犯罪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特征及其内在联系上分析在案证据情况,充分进行释法说理,先后召开联席会议8次。最终,侦查机关认可了检察机关意见,并将此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办理案件时,我们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理念,依法准确认定。为确保精准定性量刑,我们从审查逮捕、提起公诉角度,在认真调阅相关案卷,仔细分析事实证据基础上,认定侦查机关移送的以刘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不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组织性特征,应当认定为恶势力共同犯罪;吴某某等涉案人员系初犯、偶犯,不予认定为恶势力涉案人员,依法向侦查机关作了说明并得到全部认可。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我们办案人来说,可以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办案整体质效,彰显法律的力度与温度。在此案中,我们对被告人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充分发挥辩护律师作用,积极开展教育感化工作,杨某等25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所有辩护人也都认为本案定性准确、量刑合理,不持异议,原定预计的一周开庭审理时间大幅缩短,法院也完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定性和量刑意见。

  打击黑恶势力,维护公平正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检察机关职责所在。工作价值与效果的衡量不是写在纸上,而是通过办案来体现、让时间和法律来检验。在办案中,正是我们坚持把办案效率和质量放到同等重要位置,不人为拔高,不随意降低,不放过一个案件细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此案才从全国114件案例中脱颖而出,最终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唯一一起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以此推进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纵深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qingfengyuan/202103/t20210303_1184203.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执法资讯网 zfms.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