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托管”给中介 68万元房款却没了 无锡市滨湖区检察官:合法合规办理房屋买卖
房产中介,顾名思义是为居间介绍促成买卖双方的房屋交易的房产经纪人,在买卖二手房时,一个靠谱的中介可以真实有效快速地沟通传达双方意愿,让人轻松完成买卖房屋的大事。而本案中的受害人则恰恰相反,满心希望找了中介能省去自己跑银行、研究政策的麻烦,结果却遇上了花言巧语的骗子,反被以“托管资金”为名骗了数十万元,被骗子拿去供个人奢侈开销、打赏主播等高额消费。今年1月21日,王某被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以诈骗罪依法批捕。
卖房找来中介“老相识”
2020年4月,刘先生想要出售自己名下一套房子,想到三年前这套房就是通过某房地产公司业务员王某买回来的,就又拜托王某这个“老相识”中介帮忙把房子挂到网上出售。
王某效率很高,到5月1日,他便已联系好了买家,并完成了看房等一系列流程,对方对房子很满意,双方一拍即合,当天就坐下来,以192万的价格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当场从微信上给房东刘先生与中介王某各转款了1万元,给刘先生的1万元是购房定金,给王某的1万元是作为给中介的物业押金。
一周后,刘先生便收到买家打来的36万元首付。到了月底,王某突然告知刘先生,说因买家贷款征信问题,需要其出5万元做银行资金托管。
“资金托管”
20余万到了中介卡里
资金托管,就是二手房交易时,买家不直接把房款交付给卖家,而是让房款处于透明的第三方托管之下,买卖双方各自提前预留银行账户,到交易完成,过完户完成新房产证办理后,房款才能解冻到卖方账户。一旦交易失败,资金将原路退回买方账户。这一措施本就是为了有效保障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买卖双方的权益。因为银行规定,卖方不得直接出资金托管,为图方便,刘先生与王某商定,先将5万元打到王某的工商银行卡上作为托管资金,王某则以公司名义给刘先生开了收据。
8月底,王某告诉刘先生,买家开始选择的是纯商业贷款,但现在想换成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混合贷,银行方面现在要求必须追加48000元资金托管。因为跟买家沟通时,刘先生知道确实有这么一回事,便没有多想,爽快将该笔款项打给了王某。
没过几天,王某又找到刘先生,说无锡房地产近期将出台“830”新政,凡未满五年的房屋二次交易要多交一部分税钱,因此需再多交14.8万元资金托管给银行,刘先生遂照办,又给王某卡里打了10余万钱款。
东窗事发
20余万高消费打赏主播
开始,房屋买卖一事还在有序进行,但中间一直颇多波折。到11月初,买家思前想后,最终还是决定解约。卖家刘先生随后也从王某处拿到了返还的1万元物业押金。
接下来,买方要求拿回84万首付款,刘先生提出,自己此前为方便买方办贷款,已将24万余元托管金存到了王某卡里由其代管,需从买方首付款中扣除。11月23日,刘先生将59万余元首付退给了买方。剩下的钱买方需办理贷款撤销后才能拿到。王某也一口答应,会帮买方办理后续相关事宜。但因王某和刘先生之间关于物业费有点纠纷,这事就一直拖着没办,买家听说后也没好意思催。等到11月30日,买家终于收到了王某发来的消息,声称撤销贷款已办妥,2周内钱就会退到账上。而过后不久,来自警方的电话通知却让买家从头凉到脚底心。
原来,让刘先生和买家都出乎意料的是,王某一直拖拖拉拉,竟是因为他连一分钱也拿不出来:整整数十万元“托管资金”早已不翼而飞。王某花钱大手大脚,手头又拮据,早就把“托管资金”当成了香饽饽。在第一次拿到钱款当天便开始挥霍,先是因信用卡到期,还欠朋友外债要还,从5万元中拿出2万多元还了款,剩下1万多元也干脆拿去看直播打赏主播用了。
一错再错
68万半年仅剩零头
自从第一次尝到甜头起,王某的消费就愈发“豪爽”起来。开始,面对“从天而降”的一大笔不义之财,他多少也有些惴惴不安,想过是不是要“细水长流”,从长计议,不要一下子急急忙忙地花完。但后来,他按以往经验分析了一番,觉得手头这笔单子双方有分歧,应该也不会很快谈成,时间会拖的比较久,就算自己当下花掉了,后面也有的是时间想法子慢慢补上。在这种心理安慰下,很快王某就把这5万元花得一分不剩。
正捉襟见肘时,王某恰好听说,买方想把商业贷换成组合贷,便马上“忽悠”刘先生又追加了4万余元“托管资金”。前脚收到钱,后脚王某立刻开始大手大脚消费:日常奢侈开销、KTV唱歌玩乐、打赏主播……“确认支付”点得毫不手软,很快这些钱也挥霍一空。
钱没了,王某却并不担心,果然没过几天,得知月底无锡房地产将实施“830”新政,他觉得机会又来了,借机又花言巧语,骗取了刘先生追加十几万“托管资金”。而据王某公司负责人介绍,其实刘先生这笔单子已经完成网签,按理并不受新政影响。但此时王某已利欲熏心,为来钱不择手段,加上他自我安慰这笔业务因贷款纠葛,胶着的局面已是“板上钉钉”,花用起来便更放心大胆。他盘算了一下,自己正好还欠着朋友十几万元,若是提前还上就能省两个月利息钱。麻利地还完外债,剩下的钱他又老样子吃吃喝喝用光了。
后来见刘先生一直催着还钱,王某又生一计。2020年10月底,他以140余万元的房屋价格谈下了另一名客户石先生。接下来一个月里他如法炮制,先后2次以需要支付首付款、土地出让金为由,骗取买方向其本人持有的卖家名下银行卡内转账共计人民币43万余元。据王某称,他本还打算用这次骗来的钱“拆东墙补西墙”,先补一部分刘先生的“窟窿”,后来还是没能抵挡住“剁手”的欲望。王某通过向卖家隐瞒钱款已到账的事实,随即将所得钱款全部用于日常开销、打赏主播等个人高额消费。
最后终于纸包不住火,王某见事已败露,被主管撞破后无奈向警方自首。此时,他持有的两张涉案银行卡内68万余元赃款只剩下4万余元零头,其余已被其挥霍一空。
【检察官说法】
房屋买卖、租赁在生活中属于大额支出,与此密切相关的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人员则良莠不齐。广大群众在买房、租房过程中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合法合规办理,在办理过户时不能完全相信和依赖中介,要注意手续完整性及工作流程,做好有效跟踪,以防上当受骗。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yaowen/202103/t20210310_11867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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