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共同协调,共同解决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来源: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为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工作的衔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诉源治理落实落地,吉林铁路运输检察院与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启动检法两院司法联动机制,共同化解一起供热管线建设纠纷行政案件。
该案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原告冯某某当时竞拍取得一套二层结构房屋,因历史原因至今未铺设集中供热管线。原告多次与供热公司协商供热事宜,且经住建局所属的供热办多次协调未果。最终,冯某某将住建局诉至法院。
吉林铁路运输检察院在行政诉讼监督中发现此案件线索,经审查后认为,该案并非行政诉讼的审理范围,即使经过诉讼,也很难达到原告的预期诉求。原告欲实现其诉求,势必要经过民事、行政等多重程序,不但程序繁琐,而且最终结果也很难预料。同时,考虑东北冬季实际情况,房屋没有供热会极大地影响百姓的生产生活。
近日,该院启动与吉林铁路运输法院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机制,两院迅速达成一致意见,将此案引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在原告的诉求与行政机关的职权、供热公司的服务范围之间寻求平衡。
通过检法两院积极协调,促成了由原告冯某某、被告住建局、第三人供热公司、检法两院共同参与的协调会,经过反复磋商,权衡取舍,最终,三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备忘录。随后,冯某某自愿到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该案的成功化解,既最大程度地解决了原告久拖未决的实际民生问题,又极大地彰显了司法公信,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诉求,全力做实、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行政检察监督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llysj/yasf/202011/t20201118_30413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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